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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百论本

广百论本

原始版 · CBETA 分段与标点

破常品第一

一切为果生, 所以无常性; 故除佛无有, 如实号如来。 无有时方物, 有性非缘生; 故无时方物, 有性而常住。 非无因有性, 有因即非常; 故无因欲成, 真见说非有。 见所作无常, 谓非作常住; 既见无常有, 应言常性无。 愚夫妄分别, 谓空等为常; 智者依世间, 亦不见此义。 非唯一有分, 遍满一切分; 故知一一分, 各别有有分。 若法体实有, 卷舒用可得; 此定从他生, 故成所生果。 若离所生果, 无有能生因; 是故能生因, 皆成所生果。 诸法必变异, 方作余生因; 如是变异因, 岂得名常住? 若本无今有, 自然常为因; 既许有自然, 因则为妄立。 云何依常性, 而起于无常? 因果相不同, 世所未曾见。 若一分是因, 余分非因者; 即应成种种, 种种故非常。 在因微圆相, 于果则非有; 是故诸极微, 非遍体和合。 于一极微处, 既不许有余; 是故亦不应, 许因果等量。 微若有东方, 必有东方分; 极微若有分, 如何是极微? 要取前舍后, 方得说为行; 此二若是无, 行者应非有。 极微无初分, 中后分亦无; 是则一切眼, 皆所不能见。 若因为果坏, 是因即非常; 或许果与因, 二体不同处。 不见有诸法, 常而是有对; 故极微是常, 诸佛未曾说。 离缚所缚因, 更无真解脱; 生成用阙故, 设有亦名无。 究竟涅槃时, 无蕴亦无我; 不见涅槃者, 依何有涅槃? 我时舍诸德, 离爱有何思? 若有我无思, 便用无所有。 无余有我种, 则定能生思; 要无我无思, 诸有乃无有。 若离苦有我, 则定无涅槃; 是故涅槃中, 我等皆永灭。 宁在世间求, 非求于胜义; 以世间少有, 于胜义都无。

破我品第二

内我实非男, 非女非非二; 但由无智故, 谓我为丈夫。 若诸大种中, 无男女非二; 云何诸大种, 有男等相生? 汝我余非我, 故我无定相; 岂不于无常, 妄分别为我? 我即同于身, 生生有变易; 故离身有我, 常住理不然。 若法无触对, 则无有动摇; 是故身作业, 非命者能造。 我常非所害, 岂烦修护因? 谁恐食金刚, 执杖防众蠹? 若有宿生念, 便谓我为常; 既见昔时痕, 身亦应常住。 若我与思合, 转成思念者; 思亦应非思, 故我非常住。 我与乐等合, 种种如乐等; 我如乐等故, 非一亦非常。 若谓我思常, 缘助成邪执; 如言火常住, 则不缘薪等。 如至灭动物, 作用彼无有; 故有我无思, 其理不成就。 余方起思界, 别处见于思; 如铁铤镕销, 我体应变坏。 思如意量小, 我似虚空大; 唯应观自相, 则不见于思。 我德若周遍, 何为他不受? 能障既言通, 不应唯障一。 若德并悲思, 何能造一切? 彼应与狂乱, 俱痴无所成。 若德能善解, 造舍等诸物, 而不知受用, 非理宁过此! 有动作无常, 虚通无动作; 无用同无性, 何不欣无我? 或观我周遍, 或见量同身, 或执如极微, 智者达非有。 常法非可恼, 何舍恼解脱? 是故计我常, 证解脱非理。 我若实有性, 不应赞离我; 定知真实者, 趣解脱应虚。 解脱中若无, 前亦应非有; 无杂时所见, 彼真性应知。 若无常皆断, 草等何不然? 此理设为真, 无明亦非有。 现见色等行, 从缘生住灭; 故知汝执我, 虽有而无有。 如缘成芽等, 缘成种等生; 故无常诸法, 皆无常所起。 以法从缘生, 故体而无断; 以法从缘灭, 故体亦非常。

破时品第三

瓶等在未来, 即非有过现; 未来过现有, 便是未来无。 未来若已谢, 而有未来体; 此则恒未来, 云何成过现? 法若在未来, 现有未来相, 应即为现在, 如何名未来? 去来如现有, 取果用何无? 若体恒非无, 何为不常住? 过去若过去, 如何成过去? 过去不过去, 如何成过去? 未来若有生, 如何非现在? 未来若无生, 如何非常住? 若未来无生, 坏故非常者; 过去既无坏, 何不谓为常? 现在世无常, 非由过去等; 除斯二所趣, 更无有第三。 若后生诸行, 先已有定体; 说有定性人, 应非是邪执。 若法因缘生, 即非先有体; 先有而生者, 生已复应生。 若见去来有, 如何不见无? 既见有去来, 应不说为远。 未作法若有, 修戒等唐捐; 若少有所为, 果则非先有。 诸行既无常, 果则非恒有; 若有初有后, 世共许非常。 应非勤解脱, 解脱无去来; 或许有去来, 贪应离贪者。 若执果先有, 造宫舍严具, 柱等则唐捐; 果先无亦尔。 诸法有转变, 慧者未曾有; 唯除无智人, 妄分别为有。 无常何有住? 住无有何体? 初若有住者, 后应无变衰。 譬如无一识, 能了于二义; 如是无一义, 二识所能知。 时若有余住, 住则不成时; 时若余住无, 后灭应非有。 法与无常异, 法则非无常; 法与无常一, 法应非有住。 无常初既劣, 住力定应强; 此二复何缘, 后见成颠倒? 若遍诸法体, 无常力初劣; 应都无有住, 或一切皆常。 无常若恒有, 住相应常无; 或彼法先常, 后乃非常住。 若法无常俱, 而言有住者; 无常相应妄, 或住相应虚。 无所见见无, 回心缘妄境; 是故唯虚假, 有忆念名生。

破见品第四

禀和希胜慧, 是法器应知; 异此有师资, 无因获胜利。 说有及有因, 净与净方便; 世间自不了, 过岂在牟尼? 舍诸有涅槃, 邪宗所共许; 真空破一切, 如何彼不欣? 不知舍证因, 无由能舍证; 是故牟尼说, 清凉余定无。 若于佛所说, 深事以生疑; 可依无相空, 而生决定信。 观现尚有妄, 知后定为虚; 诸依彼法行, 被诳终无已。 智者自涅槃, 是能作难作; 愚夫逢善导, 而无随趣心。 不知无怖畏, 遍知亦复然; 定由少分知, 而生于怖畏。 生死顺流法, 愚夫常习行, 未曾修逆流, 是故生怖畏。 诸有愚痴人, 障他真实见; 无由生善趣, 如何证涅槃? 宁毁犯尸罗, 不损坏正见; 尸罗生善趣, 正见得涅槃。 宁彼起我执, 非空无我见; 后兼向恶趣, 初唯背涅槃。 空无我妙理, 诸佛真境界; 能怖众恶见, 涅槃不二门。 愚闻空法名, 皆生大怖畏; 如见大力者, 怯劣悉奔逃。 诸佛虽无心, 说摧他论法; 而他论自坏, 如野火焚薪。 诸有悟正法, 定不乐邪宗; 为余出伪门, 故显真空义。 若知佛所说, 真空无我理; 随顺不生欣, 乖违无厌怖。 见诸外道众, 为多无义因; 乐正法有情, 谁不深悲愍! 婆罗门离系, 如来三所宗; 耳眼意能知, 故佛法深细。 婆罗门所宗, 多令行诳诈; 离系外道法, 多分顺愚痴。 恭敬婆罗门, 为诵诸明故; 愍念离系者, 由自苦其身。 如苦业所感, 非真解脱因; 胜身业所生, 亦非证解脱。 略言佛所说, 具二别余宗; 不害生人天, 观空证解脱。 世人耽自宗, 如爱本生地; 正法能摧灭, 邪党不生欣。 有智求胜德, 应信受真宗; 正法如日轮, 有目因能见。

破根境品第五

于瓶诸分中, 可见唯是色; 言瓶全可见, 如何能悟真? 诸有胜慧人, 随前所说义, 于香味及触, 一切类应遮。 若唯见瓶色, 即言见瓶者; 既不见香等, 应名不见瓶。 有障碍诸色, 体非全可见, 彼分及中间, 由此分所隔。 极微分有无, 应审谛思察; 引不成为证, 义终不可成。 一切有碍法, 皆众分所成; 言说字亦然, 故非根所取。 离显色有形, 云何取形色? 即显取形色, 何故不由身? 离色有色因, 应非眼所见; 二法体既异, 如何不别观。 身觉于坚等, 共立地等名; 故唯于触中, 说地等差别。 瓶所见生时, 不见有异德; 体生如所见, 故实性都无。 眼等皆大造, 何眼见非余? 故业果难思, 牟尼真实说。 智缘未有故, 智非在见先; 居后智唐捐, 同时见无用。 眼若行至境, 色远见应迟; 何不亦分明, 照极远近色? 若见已方行, 行即为无用; 若不见而往, 定欲见应无。 若不往而观, 应见一切色; 眼既无行动, 无远亦无障。 诸法体相用, 前后定应同; 如何此眼根, 不见于眼性? 眼中无色识, 识中无色眼; 色内二俱无, 何能合见色? 所闻若能表, 何不成非音? 声若非能诠, 何故缘生解? 声若至耳闻, 如何了声本? 声无顿说理, 如何全可知? 乃至非所闻, 应非是声性; 先无而后有, 理定不相应。 心若离诸根, 去亦应无用; 设如是命者, 应常无有心。 令心妄取尘, 依先见如焰, 妄立诸法义, 是想蕴应知。 眼色等为缘, 如幻生诸识; 若执为实有, 幻喻不应成。 世间诸所有, 无不皆难测; 根境理同然, 智者何惊异! 诸法如火轮, 变化梦幻事, 水月彗星响, 阳焰及浮云。

破边执品第六

诸法若实有, 应不依他成; 既必依他成, 定知非实有。 非即色有瓶, 非离色有瓶; 非依瓶有色, 非有瓶依色。 若见二相异, 谓离瓶有同; 二相既有殊, 应离瓶有异。 若一不名瓶, 瓶应不名一; 瓶一曾无合, 瓶应无一名。 若色遍于实, 色应得大名; 敌论若非他, 应申自宗义。 有数等能相, 显所相不成; 除此更无因, 故诸法非有。 离别相无瓶, 故瓶体非一; 一一非瓶故, 瓶体亦非多。 非无有触体, 与有触体合; 故色等诸法, 不可合为瓶。 色是瓶一分, 故色体非瓶; 有分既为无, 一分如何有? 一切色等性, 色等相无差; 唯一类是瓶, 余非有何理? 若色异味等, 不异于瓶等; 瓶等即味等, 色何即瓶等? 瓶等既无因, 体应不成果; 故若异色等, 瓶等定为无。 瓶等因若有, 可为瓶等因; 瓶等因既无, 如何生瓶等? 色等和合时, 终不成香等; 故和合一体, 应如瓶等无。 如离于色等, 瓶体实为无; 色体亦应然, 离风等非有。 煖即是火性, 非煖如何烧? 故薪体为无, 离此火非有。 余煖杂故成, 如何不成火? 若余不成煖, 由火法应无。 若火微无薪, 应离薪有火; 火微有薪者, 应无火极微。 审观诸法时, 无一体实有; 一体既非有, 多体亦应无。 若法更无余, 汝谓为一体; 诸法皆三性, 故一体为无。 有非有俱非, 一非一双泯, 随次应配属, 智者达非真。 于相续假法, 恶见诸真常; 积集假法中, 邪执言实有。 诸法众缘成, 性羸无自在; 虚假依他立, 故我法皆无。 果众缘合成, 离缘无别果; 如是合与果, 诸圣达皆无。 识为诸有种, 境是识所行; 见境无我时, 诸有种皆灭。

破有为相品第七

若本无而生, 先无何不起? 本有而生者, 后有复应生。 果若能违因, 先无不应理; 果立因无用, 先有亦不成。 此时非有生, 彼时亦无生; 此彼时无生, 何时当有生? 如生于自性, 生义既为无, 于他性亦然, 生义何成有? 初中后三位, 生前定不成? 二一既为无, 一一如何有? 非离于他性, 唯从自性生; 非从他及俱, 故生定非有。 前后及同时, 二俱不可说; 故生与瓶等, 唯假有非真。 旧若在新前, 前生不应理; 旧若居新后, 后生理不成。 现非因现起, 亦非因去来; 未来亦不因, 去来今世起。 若具即无来, 既灭应非往; 法体相如是, 幻等喻非虚。 生住灭三相, 同时有不成, 前后亦为无, 如何执为有? 若生等诸相, 复有别生等; 应住灭如生, 或生住如灭。 所相异能相, 何为体非常? 不异四应同, 或复全非有。 有不生有法, 有不生无法; 无不生有法, 无不生无法。 有不成有法, 有不成无法; 无不成有法, 无不成无法。 半生半未生, 非一生时体; 或以未生位, 应亦是生时。 生时若是果, 体即非生时; 生时若自然, 应失生时性。 已生异未生, 别有中间位; 生时异二位, 应别有中间。 若谓生时舍, 方得已生时; 是则应有余, 得时而可见。 若至已生位, 理必无生时; 已生有生时, 云何从彼起? 未至已生位, 若立为生时; 何不谓无瓶? 未生无别故。 非生时有用, 能简未生时; 亦非体未圆, 别于已生位。 前位生时无, 后位方言有; 兼成已生位, 故此位非无。 有时名已生, 无时名未起; 除兹有无位, 谁复谓生时? 诸有执离因, 无别所成果; 转生及转灭, 理皆不可成。

教诫弟子品第八

由少因缘故, 疑空谓不空; 依前诸品中, 理教应重遣。 能所说若有, 空理则为无; 诸法假缘成, 故三事非有。 若唯说空过, 不空义即成; 不空过已明, 空义应先立。 诸欲坏他宗, 必应成己义; 何乐谈他失, 而无立己宗? 为破一等执, 假立遣为宗; 他三执既除, 自宗随不立。 许执为现见, 空因非有能; 余宗现见因, 此宗非所许。 若无不空理, 空理如何成? 汝既不立空, 不空应不立。 若许有无宗, 有宗方可立; 无宗若非有, 有宗应不成。 若诸法皆空, 如何火名煖? 此如前具遣, 火煖俗非真。 若谓法实有, 遮彼说为空; 应四论皆真, 见何过而舍? 若诸法都无, 生死应非有; 诸佛何曾许, 执法定为无? 若真离有无, 何缘言俗有? 汝本宗亦尔, 致难复何为? 诸法若都无, 差别应非有; 执诸法皆有, 差别亦应无。 若谓法非有, 无能破有因; 破有因已明, 汝宗何不立? 说破因易得, 是世俗虚言; 汝何缘不能, 遮破真空义? 有名诠法有, 谓法实非无; 无名表法无, 法实应非有。 由名解法有, 遂谓法非无; 因名知法无, 应信法非有。 诸世间可说, 皆是假非真; 离世俗名言, 乃是真非假。 谤诸法为无, 可坠于无见; 唯蠲诸妄执, 如何说堕无? 有非真有故, 无亦非真无; 既无有真无, 何有于真有? 有因证法空, 法空应不立; 宗因无异故, 因体实为无。 谓空喻别有, 例诸法非空; 唯有喻应成, 内我同乌黑。 若法本性空, 见空有何德? 虚妄分别缚, 证空见能除。 法成一成无, 违真亦违俗; 故与有一异, 二俱不可言。 有非有俱非, 诸宗皆寂灭; 于中欲兴难, 毕竟不能申。

圣天菩萨造论既周,重叙摧邪,复说颂曰:

「我在为燎邪宗火, 沃以如来正教酥, 又扇因明广大风, 谁敢如蛾投猛焰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