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瑜伽师地论略纂 · 卷 7

瑜伽师地论略纂

瑜伽师地论略纂卷第七论本第十六七八九二十

原始版 · CBETA 分段与标点

思谓思虑,即遍行思,唯意识俱;因思生慧,名为思慧。今取因思慧所成诸法,体通,为此地体。文分为二:初标列三门、后随别释。

「自性清净」者,明思慧体,简生得善,故名清净。 「思择所知」者,思择一切所应知法。 「思择诸法」者,思择佛经长行及颂诸要法义。 「远离一切不思议处」者,谓置记境及非己分诸地证境。 「能善了知黑说、大说」者,外道邪说及诸恶说,名黑说;内道正说及诸善说,名大说。 「于法少分,唯生信解」等者,谓非己分少所知解处,名法少分,但名信解,不应谤故。若于己分少所知法,应慧观察。

第二段思择所知中,文分为三:初总问答体;次别略问答体;后随别释,分为三,初释有法、次释无法、后双辨二。有法有二:初标五门、后随别释。

自相有法,文分为三:初标列、次别释、后结成。 「胜义相有」,谓即真如,根本智得,非安立相。 「相状相有」,即依他性。 「现在相有」,唯现在世,非于去来。 现在有中要具四义,方是自相有法。谓诸假法略有三种:一、聚集假,如瓶盆等;二、相续假,谓于三世立一有情,于今不断,义即是彼;三、分位假,谓不相应等。今非此三,故自相有。 「一、于是处,名可得」者,谓依他性。后得智证虽离名言,以名诠之,立名相顺,非知真如不顺于名,故名可得,简圆成实性。 「事可得」者,简所执性,虽有其名,无体事故。 「此名于此事,非不决定」者,简分位假,此名唯目于此事故。如所见青等,名定目彼,非如热病见青谓黄。热病患时,其名不定,迷乱故然,名不决定。亦如瞋等,名常决定;非如忿等,后转变时便失彼名。由彼无常,不决定故,名不决定。初不决定,心分位假;后不决定,境分位假。又二不定,翻显于定,非分位假。 「此名于此事,无碍随转」者,谓色等名,若聚若散,名常随转;非如瓶等,于聚集处,其名随转,于离散处,名即退还。返显名于无碍随转,简聚集假。 「现在相有者」,简相续假,若现已生,为未来因,为过去果,方是自相有法。

共相中,文亦有三,谓标、释、结。 「种类共相」者,种类虽体各别,积聚义同,总名为蕴,蕴为共相。 「成所作共相」者,谓三业六识思体虽殊,善有漏同,皆感爱果,名成所作共相。如是等类。

释假相有法中,文分为四:初、总略问答标;二、问答列名;三、随别释;四、总结成。 「以此显此」者,以此物还周备显于此物。 「以彼显彼」者,以余物别显于余物。 「远离此彼」者,谓非前二,如宅之门。 以此显此中,地之坚乃至风之动,皆于实相处转;毁之焰等,皆于假相处转。毁者,假火之别名,𭶘炽名毁故。以彼显彼中,佛授等,有情假;饮食等,是法假。远离此彼中,宅之门等,宅大门少,非周备以此显此自性,亦非离宅而别有门,亦非以彼更显于彼,故是俱非。 「百之十,十之三」等,且据此数,非定唯尔。言百之五,十之一等,其类皆然。 「众共施说言论有六种」者,此中举识及五遍行各别相状,意显共相假法不离实法,此亦各别所取自相是实有法。六种所取共相假法增益自相,可起言说相状自性,名共施设言论,如瓶盆等,故《唯识》言:假谓增益,非实有相,于六所变各附己体真实自相而增益故。虽别境等所取相状亦共可立假言,然此六种定遍境故,不说余境。众人共施设所起言论必依此六相状,非说此六相状定是假有。然《唯识》说:作意能了事之总相,及余心所所取别相,此中即说通二境也。或此但举能取总境,故说作意所取能起于识。不尔,便违《显扬》等论说总取境名心,亦别名心所故。然六十五说一种假,谓若有法,待依所余施设自相,名为假有。如待依蕴施设有我,待依色等相事假立色等,待色香等立舍宅等,待蕴相事立生老等,乃至待诸色不转假立虚空,如是等。《对法》等说二假,谓待名言想境,或待此余相境。《大品经》说三假,谓名假、受假、法假。《唯识》亦说三假,谓聚集、相续、分位。《成实论》说有四假,谓因生假、相待假、相续假、缘生假。此论第一百说有六假,谓聚集假、因假、果假、所行假、分位假、观待假。此中及《显扬》十八复说有六假,皆如《对法》第二疏解。

流转因中,「由此种子」者,业种也。 「由此熏习」者,名言种也。 「由此助伴」者,无明、爱、取也。 「彼法流转」者,生、老死起。

还灭因中,「诸行还灭」者,有漏三性行灭,灭界也。 「杂染还灭」者,见、修烦恼断,断界也。 「所有一切能寂静道」者,谓能寂静前二还灭诸无漏道。 此无漏道,「能般涅槃、能趣菩提」。「及彼资粮」,即资粮道。 「并其方便」,即加行道。 「能生」者,谓彼道能生种。 「能辨」者,谓能辨涅槃现行无漏道故。《对法》第九说:若资粮道、若加行道、见道、修道及无学道皆名道谛;此说还因,唯摄前四。 又释:此中资粮、方便皆无漏道,是无间道前远近加行故;不同《对法》,前能寂静道是无间道故。 「若广分别,如思因果中,应知其相」者,〈决择思慧地〉说:因果思议者,如〈有寻伺地〉已说。此即指前〈本地分〉及〈决择分〉两处〈有寻有伺地〉,其明染净因果故。

所观无法中,「由所余相,若远离性」者,此性远也。 「若非有性」者,是相违。 「不和合性」者,处、时二远也。 「或若远离性」者,人中无此性也。「若非有性」者,于人中,此人蕴性无彼人蕴性也。「不和合性」者,于此人中,三性诸漏无漏法非一刹那和合也。 「胜义无」者,诸世俗言所说自性,依胜义谛皆非有故。

第三、合释五种有无性中分二:初总标、后别释。 「第四是不二相」等者,生老等相,名差别相;与所依法无别体故,名不二相。虽分位假,六相有故。 「事相」等者,即前六种言论中众共施设言论也。 「如来灭后若有若无等,不可宣说」者,诸外道计此解脱神我名曰如来,有三身别,若有若无,即不可说事。又前依体无,此依体妙,故名甚深。 五种无性,飜五有性,如应当知。

第三大段思择诸法,文分为二:初标、后释。 「思择素怛揽义」者,素怛揽藏,依此论说,十二分中多分摄七分。除缘起,自性故;譬喻、本事、本生,眷属故。此四,毘奈耶藏摄。又除论议,阿毘达磨藏摄故。依七分中,除单伽陀讽诵经,余六分教是所思择素怛揽义。 单诵伽陀是所思择伽陀之义,此有三种。 「胜义伽陀」者,明无我理。 「意趣伽陀」者,释伽陀意,如四意趣等。 「体义伽陀」者,明伽陀中体性义理。

就释胜义伽陀中,文分为二:初举经颂、后随别释。颂有四十四中,分为十二段:初、有九颂明无有情我及作用体义诸法。二、有两颂明在家、出家杂染自性,无明、贪爱。三、有五颂明杂染品依、因、时分。四、有四颂明自共相及二谛观。五、有两颂明三种三法无和合义。六、有一颂明同性心所相应,非异性等。七、有两颂依二谛理明人、法有无。八、有一颂明作者、受者一异不可说。九、有五颂释通疑难。十、有五颂明集生苦,谛解脱等。十一、有一颂明阿赖耶识譬如池派流。十二、后七颂显示解了解脱遍知及缚遍知。初九颂中,文分为三:初之五颂正明无我及作用,次三颂半重明法无作用,后有半颂显法从缘生,自然而灭。

长行释中,文分为二:初总释颂意、后别牒释之。 对治增益边执者,执有我用,名为增益;拨法性无,名为损减。此依三乘通境界说,不说法增及真如减。

别牒释中,若随义科,成十二段。第一段中,「如是半颂,遮遣别义所分别我」者,破离蕴我。 「诸法亦无用」者,破即蕴我,诸蕴我用亦都无故。 「此显不取微细多我,便能对治」等者,说诸蕴等多微细法,便能对治宰主等执,不依一身执有微细多实我故。《成唯识》云:我应如蕴,非常一故。

「此若无者,云何建立内外成就」等者,次下有六云何,乘前起后问。此意问言:我若无者,云何立内外?第二问云:若一切空,云何得有能观圣者、所观空境?第三问言:能所观皆空,云何得圣凡差别?第四问言:凡圣若无,云何得有能教所化彼此差别?第五问言:若无能教所化,云何得有染者净者?此中,初答法假非真,次答人法非实,后三唯答我无,第六问答法之实用。 「如其次第,宰主、作者俱无所有」者,谓无任持,无主宰也。 「无驱役」者,无作者也。

第三段中,「差别、所依、因及时分」者,《对法论》说:谓于因时有能引、所引,于果时有能生、所生。引因位名因,熟变位名果,此二名时分,故此说言有因诸法、有因众苦。前七俱为有因故,名有因诸法;后二为众苦,然爱、取、有为有因故,名有因众苦。

「非内亦非外等颂中至能生杂染」者,此中意显五颂明杂染品依、同、时分中,初二颂明烦恼、业、生杂染;下之三颂明依过现诸行能生杂染,不依未来而生杂染,初七句意明未来不生杂染,后五句依过现能生杂染。谓不依未来内根外尘而生杂染,行未生故,于过现世可得生行,故云有时而可得也,返显未来无时可得。 又释:未来在未来,生染不可得;未来至现在,生染有时得。 「设行已生,即由此相,无有分别」者,此释颂言「设诸行已生,由此故无得」。谓设于过现已生行中,作前不在内外、中间不生之观,由此观故,尚无分别,不得生于三种杂染。 「未来无相,故无分别」者,释颂「未来无有相」。谓说未来相都无有,都无分别而生杂染。 「如此如是当来决定不可知故」者,此结未来定难知故,不生杂染。 「若不如是分别,异类或时可得」者,若不如是分别,未来异过现类,或时有疑未来有引生诸杂染可得。 「若于过去,即可分别,如此如是曾有相貌可分别」故,此释颂中「过去可分别」,能生杂染。 「非唯曾更,而可分别乃至生诸杂染」者,此释颂中「分别曾所更,非曾亦分别」。此言意显非唯过去曾所更境而可分别生诸杂染,现在诸境未曾更者,未曾更故,虽不分明取其相貌,然随过去曾得种类,此现新境亦可分别生诸杂染。结文可知。 「行虽无始,然始可得」者,无始时来常随逐起,是故无始;新新生起,故始非无。

第四段中有四颂,初一颂半明自相观。 日亲者,佛也。乔答摩,此云日炙,故呼佛为日亲。次半颂明共相观。后两颂明二谛观:初三句胜义谛观,后五句世俗谛观。法无实用故,无有实痴;无实有情故,无有实痴者。故上三句,痴非能痴痴及痴者,亦无痴者能有其痴,名胜义谛观也。世俗谛中,愚痴非无,非不愚者起,可说有痴及有痴者。

第五段有两颂,释中说业为所随,识为能随,果随因故,胜义中无。又三世三业说不和合,非于一世。又一世三业无实相应,非无假法。 「若彼与此更互相应,如福等行,无和合」者,更互相应,说和合义;福等行,三世三业决定无相应义。

第六段一颂,释中心相应亦尔,无实相应随转之性,非无假法。 又相应者,谓同性;不相应者,谓别性。非同性者,或不相应;非异性者,或非不相应。由此故知,无实随转性。释上初二句。 「又非一切心,或相应,或不相应」者,释下二句。于相应中,又非一切定与一切相应;若此时不相应,亦非一切定不相应。于胜义谛中,无实相应不相应义故。

第七段有两颂,依二谛理明人法有无中,初一颂依世俗谛明心随转因缘,次半颂依胜义谛明我体无,后半颂明依世俗谛有作受果。 「流」谓相似,相似果续故。 「无断」谓不相似,相似果生故。此显等流果及余三有为果。

第八段有一颂,明人物一异性不可得,唯有因果差别生故。

第九段有五颂,释通疑难中,「又此因道,无有断绝」。颂中四句,如其次第,释此四难者:一者、难言:若无有我,后有应断。初句答言:因道不断故。二、有难言:果应顿俱生。答此难言:和合作用转。非顿非俱,作用合故。三、有难言:若无实我,应从一切一切得生。故次答言:从自因而生。自无他因,有不生故。四、有难言:既无有我,谁摄受所作生死等作用?故此答言:及摄受所作。由因不断果生立假者能摄受所作,实我故成无。由此名为四句如次。 「经说色相为寻思故,难说示他,故不可见」者,所证色自相,性离言说,以寻思境不称自相,名为寻思难为示他。

第十段有五颂,明集生苦中,「显彼我见由集次第发生苦」者,贪爱正是集自体故,即内贪境名贪爱缘,能生苦故,皆名为集。我见及苦俱名当苦因缘,我见体亦是苦。

第十一段一颂,明阿赖耶识譬如池派流。此显不一义;《楞伽经》说:如海遇风缘,境等风所击等颂,显不异义。故彼此文,义无乖返。又此据本末义,彼据体用义,二义皆成不一异义。

第十二段有七颂,显示解了解脱遍知及缚遍知中,文分为二。 初、「又法行者」,总释七颂;「解了缚遍知者」,二、别释七颂。 别释中有二:初一颂明解了缚遍知、余六颂明解了解脱边知。 「染污意恒时」颂,《唯识》说第四句非曾非当有。彼依诸部颂现在断故,非于未来,亦非过去,萨婆多等不许贪、慢、见相应故;今依大乘正颂及大众部等说非先亦非后,许诸烦恼俱时生故。又释:染污意诸部不同,如《唯识》第四卷疏解。 后六颂中,初一颂明所解脱体,次两颂显解脱性。先染污无,名为解脱;非意后净,得解脱名。二乘之意唯染污无,所净无故,能净意亦无,不要意净名为解脱。 次一颂释有余涅槃,次一颂显无余涅槃,后一颂明无实数取趣生死、涅槃。

第二大段释意趣伽陀中,文分为三:初标请者、次举伽陀、后随别释。五十一颂中,文分为二:初一颂,梵王请;后五十颂,世尊答。请问有二:上半赞,下半请。请有三,一、问学体,二、问学教,三、问法,如次配请。 颂中学及所学并修学文。就五十颂答中有二释:若以文段,此卷释二十二颂,即为二十二段,后卷有二十八颂释,分为十九段,至后卷当配合。 五十颂若以义科,分之为二:初一颂答学体、学数,所余颂答当修学。就答当修学中,分为十三段:初一颂,学方便;第二有一颂,学次第生起;第三一颂,学次第清净差别;第四一颂,学所得果;第五一颂,学渐次因缘,别总修习;第六有三颂,聪叡者次第为后果因;第七次三颂,明学成败共与不共;第八有一颂,明正邪学;第九一颂,辨三学断障成满;第十有一颂,明受差别;第十一一颂,明学纯杂可得;第十二有二十一颂,纯明戒学远离清净;第十三有十三颂,纯明定学远离清净。

「怖多所作懈怠众生」者,乐闻略故,怖修学多。虽有六度万行,但说三学,以三学名摄一切行,非显了说,故名密意。

「如是六支,显示四种尸罗清净」者,下有五句,初「安住净尸罗」一句是总,非入四净故;下有四句,名为四净。此六支义前虽略明,其〈声闻地〉广说。

「显示最初增上戒学乃至安住因缘」者,此释二安住二种,渐次为因缘。初义谓增上别解脱戒能安住静虑戒及增上方便定心,方便定心后能安住根本定心及增上修慧,是名初安住二种因缘。别解脱戒引生定戒及定故,初方便定引生根本定及修慧故,即此中间慧定俱时所摄静虑戒学,能为无漏定慧二种安住因缘,是名第二安住二种。言中间者,初戒定后所生定慧,在无漏定慧之前因,故名中间。

「显示最上一种,能为涅槃安住因缘」者,释一能趣涅槃,渐次为因缘义,因缘义通上两句故。无漏慧一种,三中最上,亦是二因缘所生极果,名为最上。

「显示修习若别若总,随其所应」者,释上纯杂而修习义。别修三学名纯,总修三学名杂。

「初一不共」者,初、戒学可修唯有一,不假定慧亦得成故。 「中不离初」者,第二、定学不离戒学修方便成。 「上不离二」者,第三、慧学学必具初二。若阿罗汉三学已满,超彼一切。

「此后显示受持戒相」者,下二十一颂明戒学清净相。

「唱令家者,谓屠羊」等者,西域有人,专行唱令,凡有罪者,皆彼人将往巡历,处处唱告,如唱屠羊等,多造恶业故。 「羯耻那」者,谓典狱之类。

「远离劣恶作」者,非太沈。「离非处恶作」者,非太浮。「远离失念故」,住正念。 「究竟时」,谓根本。 「方便时」,谓眷属。

第十七卷

若依初文,此卷释前二十八颂,为十九段:初一颂为一,次两颂为一,次一颂为一,次两颂为一,次有十颂各为一,次两颂为一,次两颂为一,次两颂为一,次两颂半为一,次三颂半为一。 若依后义科,下二十八颂分二:初十五颂明增上戒,后有十三颂明增上定。

「应发常勤精进」者,被甲也。 「坚固」者,加行也。 「勇猛」者,无退也。不言无足精进,此明修因,不说彼果故。不言无下精进者,被甲、加行,于善初修;无退一种,于苦能忍。摄善离苦,此二已周,略无无下。故但说三。如《瑜伽》八十九广说五相。

「五支不放逸」者,三世精进为三;三世持起勤事前方便,起极殊胜先时所作,加行作意为第四;其作意及精进为俱有故,俱时所行诸心、心所身语业等为第五支。

「杜多功德」者,即旧头陀也,即小欲知足,离著之义。 「远离眷属贪欲」,即发露众恶也,因贪欲生,故名眷属。 「远离多欲不知足因」者,已得衣服等,麁妙皆欢喜。 「远离多欲不知足、障净学因」者,少随世务,麁弊亦随转,名离多欲。「受杜多功德,为寂离烦恼」者,名离障净学因。

「为修梵行,资持寿命,有所受」者,释应量而受义。

「以所得利转招利故」者,释得已不轻毁,毁此所得少,转更招多利。

「不受于信施」颂,「不耽著利养恭敬」是总意。

「不执恶见」是第二句。 「不虚受施」是初句。

「不谤正法」是下半颂,下文亦总。 或恐如害疮疱者,坚执恶见,虚受信施,毁谤正法,贪后世欲,生恶见因,此五名疮疱。因受信施,耽利恭敬,因所生故。

「习近顺定诸卧具」者,谓边际卧具,诸卧具中最极鄙劣,下极边际,因此后能顺生寂定。

「非沈掉等」下两句,如次释坚精进及勇猛,断二恶,修二善故。 「于诸善品生起欲故」者,释颂中生欲及不增恶。 「于诸欲中极增厌」者,释无有欲及增恶。 「为修善品乃至习睡眠故」者,释前睡眠,为有堪任及心安寂,应时时眠,不应令癈。其似惛沈,亦此所摄。 「若心沉没至不居静故」者,初释离睡眠,思惟光明净妙相故;后释离掉举,修似掉举相,游行乞食行利他时,不居静故。或不居静亦解离睡眠,若时居静,增睡眠故。 「于先所犯,便生忧悔」者,释前恶作。 「于所不犯,无忧悔」者,释离恶作。 「后后殊胜,生希虑」者,释于胜生希虑,翻显于前,前微劣不生希虑,此显似疑,除真疑相。上之五盖,皆说似盖,以离真盖。 「殷重无间正方便」者,殷重者,一切种也,即具足修;无间者,是恒时也;正方便者,正方修也。

「危逸所依地」者,人天之身,名所依地;由欲失财,故名危逸。

第三大段释体义伽他中,文分为三:初结前生后;次前举九十一颂释;后第十九卷末,总以一颂结上所明。成十四段。 此卷中合有五段。初一颂,名恶;第二有四颂,名说;第三有五颂,名贪;第四有三颂,名流;第五有三颂半,名怖;第六有三颂,名类;第七有二颂,名举;第八有三颂,名池;第九有五颂,复名流;第十有四颂,复名贪;第十一有五颂,名作;第十二有五颂,名劬劳;第十三有三颂,名得义;第十四「诸行无常」下四十四颂半,名论议。此中,或以颂初所明,或以宗义而为名号,如后颂释。

释第二广说中有四番释,第三番中略不解第三颂。 「诸有为法皆三种言事之所摄故」者,《俱舍》云世俗言依,此三种者,即三世路也。言事者,即言所依事。无为不然,此即总举有为。即此义中,别说妙欲以为应说。 「应说想」者,名也,由说欲名,彼方解故。彼不擎举其鼻,往他家,规求所欲也。

第二翻释中,「初颂显示待时诸欲」者,释初句,以应说故,所以待时,如前初番四复次释。「于欲邪行」者,即第二句依应说安住。「邪行果」者,即下半颂集招生死。第二颂中,上半颂名舍欲,应理;后半颂修行讥论,不应道理。「及待时欲」者,后半亦显欲心待时,若欲受用,待时方得故。 第三颂亦然者,亦是舍慢求无慢。

第三番释第二颂中,「显于诸欲能了知故」者,释初句;次二故字,释第三句。

第四番释前三颂中,佛为彼天说前三颂时,彼领悟闻前二颂,深厌诸欲;闻第三颂,舍凌蔑心并断憍慢。

第三有五颂中,释贪中,初一颂问、后四颂答。答中,初三方便观、后一根本观。方便观中,初一厌境观;次一不断观;第三有三观:一、苦;二、无我;三、身念住观。长行释中,「若摄诸根,不为欲贪损坏其心等」下,释第四颂根本观。将释彼颂,豫皆料简。「了知是已,未离欲贪一分学者」下,正释本颂。欲贪生五因中,第二、由希乐欲界;三、由取男女等有情想;四、由猛贪逼迫。

第四有三颂中,初一颂问,余二颂答。长行释中,唯释后二颂答。 「越五暴流」者,断五下分结。 「当度六」者,断五上分结断方便。 「云何能广度欲爱」者,断五下分结方便,谓广度欲爱也。 「而未得腰舟」者,问如彼善断,未得腰舟度上分结也。如世度海,以葫芦或浮皮袋,或㴎𣕚,如浮囊梙置腰上,名曰腰舟。海喻生死,意识如腰,慧如舟故。二颂答中,初颂正答,后颂结答。 「而能静虑、审虑、谛虑」者,初、中、后别故。 「若和合爱」者,谓未得胜境。 「若增长爱、若不离爱」者,谓已得胜境。 「若不合爱」,未得恶境。 「若退减、若别离爱」者,谓已得恶境。 「复有差别。云何修习于无寻定」等者,前番已释修无寻定是断五下分结方便,由初静虑有三识身,当生喜舍而起痴爱,寻等未尽故,依无寻伺定修断方便。今此差别:依第二静虑复数修习,名如彼善断。又前复次明依欲界闻思等持厌诸寻故,名无寻定,是断下分结方便;依初静虑离欲界欲,下分结断。今第二差别:修第二静虑无寻伺定,令下分结远,名如彼善断。 「余如前说」者,谓了法永解脱,皆同前释也。 「如经说惭轴意腰舟」者,惭如车轴,能摄善轮,驾御智车,运度危厄。腰舟如上。

第五、三颂半,怖中有三行半颂:初一颂半请,次一颂答,后一颂赞。 「十资身具」者,如前第二卷释。

第十八卷

十四段解体义伽陀中,上已五段讫,此卷有次八段全,并第十四段少分。此初解类有三颂:初一颂问,余二颂答。问中有五:一、㢡胜生;二、开出道;三、于何师学;四、住何法学;五、不惧后死。答中,初一颂半答初二问,标具九德,既是胜人,能奖胜生及开出道;后半颂答后三问。 「以法」者,道理;「以正」者,顺益;「以次制」者,轨范;「以导」者,奖劝。 又以法者,教;以正者,理;以制者,以此教理制御;以导者,训示,非以威严而刑罚之。 「谓因力故」者,布施也。 「士用力」者,谛实也。 「助伴力」者,慧舍也。 「云何为泉?谓六触处」者,六处如泉,烦恼如水,泉所出故。 「或安受受所摄」者,安受,谓喜;受所摄,谓乐。又释:以悦心名安受,适身名受所摄。不安返此。

第九段又释流中有五颂,分为二段:初两颂显异生、有学等渐次能越暴流;后三颂明得究竟道,永越暴流。四流义,如前第八、九卷等释。异生由正信越欲暴流,下之三句皆有学越余三暴流。 「及显能证第一住道」者,谓能证灭尽定道。 「二十二处」者,如下〈声闻地〉广说。

第十、贪四颂中,初一颂问,次一颂答,次一结,后一明对治。释中有四:初释初颂;「云何润生」下,释第二颂;「或有身手力」下,释第三颂;「又有沙门」下,释第四颂。 「诺瞿陀树」,显所润生,水名能润。「自者,即是乃至种子界性」者,显所润生现寻思等因,此界性生故。谓诺瞿陀从自根生,风吹鸟衔,子堕岐孔,又生多树,根依岐孔,展转后生。由本水润,展转树生,水名共缘故。贪恚等法,以润爱而为共缘,各自种子而为别缘。 「摩鲁迦条」者,藤葛之类,此喻诸欲,旧云摩娄迦子。六种别欲犹如林树,贪能缠绕,故喻藤葛。 略义中,「于诸欲中二种别缚」者,论文自释,名为别缚。各别种生,名不共因;皆由爱润,名为共缘。 「断方便、胜利」者,第四行颂中,上半颂了无常性已,不起贪著,名断方便;后半颂,即便弃舍,终无有退,名断胜利。 「若贪若欣乃至爱品」者,六别欲中所生爱、恚品,如前应知。 耽著即是第六,于外五尘之寻思也。

第十一、作有五颂中,初一颂问,余四颂答。释中,初、释问颂。第二、「又显如来依第一义」下,释初答颂。 「由此显示学与无学」下,释第二答颂。若未离欲,为度欲流,运足动手,发勤精进,名未极底;若已离欲,名得源底。庸预进断上分诸结,不运手动足,勤加精进,名非身分。 「此即显示诸婆罗门」下,释第三答颂。 「得静虑者,永断一切」下,释第四答颂。

第十二段四行半颂劬劳中,有三问答:初、呼佛为苾刍,已度暴流耶?第二问:得涅槃、灭定,已度暴流耶?佛告言:如是。第三一颂,问有二:乘前初问,汝今已度暴流,犹如河等?乘前第二问,如何无攀无住,已度暴流? 余二颂半答中,初一颂半答有暴流,尚未能度;后之一颂答彼二问。然后两句,以本经是应颂偈故,其文易了,略指令知。 「祇焰」者,应颂也。此长行中有三:初、指无攀无住义。 次、「世尊依昔示现修习」下,总释颂意,未对下坐,断非方便。邪取精进时,有彼劬劳乃至漂溺;菩提坐下,于邪精进得断遍知,便舍劬劳乃至漂溺。 第三、「此中显示修苦行时」下,释前两答。初、答初问:已度暴流,犹如河等?第二、云何复依涅槃等,第三问:无攀无住,已度暴流? 「非方便」者,昵健陀所日食麻麦,邪自苦行也。 「嗢达洛迦」者,是猛盛义,旧云欝头蓝子,于彼修非想定。 「阿罗荼」者,是逢过义,即旧云阿蓝迦蓝也,于彼所修无所有处定。即显苦行在乐行前。 此中四义,舍劬劳等者,谓复于后时坐菩提坐下,为第一句舍劬劳。 所有善法遂得增长,是第二舍劳。 如如善法既增长下,第三舍住。 既由如是不知足下,第四舍标。故言如次。 「还复止住下地生因」者,即《对法》云:颇有圣弟子已离色界欲,得无色界寂静解脱定,后生色界耶?答曰:有。谓得灭尽定,退生色界中,即此是。此颂意说,外道有劬劳等,我世尊已离生死等,证涅槃者定已离彼故。若圣退者,有劬劳等;不退圣者,定已离之。

第十三段得义伽陀中,一颂半问,一颂半答。善见善知,善鉴善达,以四谛智如次应知。

第十四段「诸行无常」下,有四十四颂释论议中,分为二十七段。辨扬深理,故名论议。释初颂中,文有四:初、释初总句,有非恒有,无非恒无,故生与灭皆是无常。无常之言,通总三世及别过去。 第二、「若过去生,过去所得」下,如次释第一无常、第二句有生灭法。过去世已生灭,名无常法;未来世当生可灭,名有生法;现在世现生将灭故,名有灭法。三世诸行,皆有灭法。 第三、「若彼诸蕴在于未来」下,释第三句。 「若诸有情」下,释第四句。苦因灭故,当生解脱,说之为乐;麁重息故,现安乐住,说之为乐。

略义之中,有九对释,初六复次如次配诸行及彼寂乐。无为法名遍知者,所证从能证道为名也。诸有为行观起无愿,不见我故,即观无空,故空、无愿观诸行起。 圣谛现观相违二法断所依处,言二法者:一、随顺戏论,谓四见或苦谛下一切烦恼;二、怖无戏论,谓我见或灭谛下一切烦恼。此二法与现观相违。今显二法断所依处,即苦灭谛。所知无倒性,次上半颂;所证无倒性,即下半颂。外道执世间常,谤涅槃乐故,名不共也。

第二段颂中,第一句是道谛与灭谛为迹,第三句由道谛证灭谛,第二句集谛为苦谛因迹,第四句由有集谛常受苦谛。 「若善修习此无纵逸」等者,谓修道谛诸有学者,于过去世已死之时,未习道故,可由不调善死;现在、未来由习道故,不由不调善死。诸阿罗汉未来无死,亦名不由调善及不调善死。纵逸翻此。

略义中,「处非处性」,善恶因果顺相生故。 「自业所作」,非他作及无因故。 「师于弟子作所应作」,教诫法故。 「诸弟子等自所作义」,依于师授,修断法故。 「谓能顺恶戒、穴戒因缘」者,能发恶身语,名恶戒因缘,即旧所云恶尸罗也。污恶善戒,故名恶戒,非戒体恶。犯诸善戒之根本,名穴戒因缘,即是不正相。 「不正相」者,即不正思惟及烦恼等。略中四义,配上亦尔。释此颂中,唯解上半。

第五段文中分有二:初释上三句、次释第四句。释初文中,初以八种观,观诸有情业业果报;后释第四句。初中复二:初别明八观;后「如是戒善男子」下,结为四行:初行、第二行如次各摄三,第三、第四行如次各摄一。

其略义中,明善恶果并得果处,名如理思业业果报;乃至止止此诸恶业,终不应为等,名如理思为先之法随诸法行。

第十九卷

释第十四论议中,有二十七段,上已释五段,此卷二十二段。四语之中,初语总标、后三别释。 「善说、善言、善论」者,善说是总,后二是别。说体名善言,说义名善论,善言、善论皆有善说三相。善说三相,或别配后三句,或随所应通后三句。然此举世间爱语、谛语,返显出世二语,以颂初标皆圣语故。其爱语,四十三说爱语有三,谓慰喻、庆悦及胜益语,广如彼说。 第二颂中,由行信等五种善事,得三种果。 「获正信」者,信也;「耻居家」者,惭也;「受持戒」者,戒也;「得衣服」等者,施也;「所有正法」等者,法也。此释初句。 「彼既成就」下,释下三句。初名誉果,即第二句也。次解脱果。 「证解脱处清净诸天众同分中」,无漏名清净,圣自在名天。此释第三句。后得生天果,释第四句。

第三颂中分三:初、释初句。次、「诸恶行所,应速远离」下,释第二、第三句。诸不善果名恶,外道无利诸邪苦行名无义因,能远舍故。 第三、「若于增上四圣谛等」下,释第四句。 略义,先闻正法,如理思惟,是初句;法随法行,是第二、第三句;得胜利果,是第四句。

第四颂中,有三复次。第二云「所有饮食、言说、游行」者,此三如次是颂三处无染。然处无相住,犹有余苦随逐,不名极圆满。或为自利,饮食、游行无染;或为利他,言说、游行不动。游行之言,通上二利。处无相住如泛清池,余苦随逐名厌泥时生死之海。 又慧解脱、有学身证及俱解脱,如次三处者,由此三人烦恼障尽、定障未尽故,非烦恼二障俱离,故说如次。

略义中,离三界欲,于佛圣旨犹有余依,即诸无学名为智者。离欲界贪胜进道摄,即第四句,名为不动,已离欲贪,起胜进道故;或第二向并果及第三向,为离欲贪,起胜进道故。其不还果,如泛清池。 又显解脱、等持、智慧三胜利者,诸解脱观,观光明,远离定障,故成无染;等持观空、非我,不动;智慧照断,若泛清池。

又显心、慧学所得果者,心学果名不动,慧学果如泛池,心、慧二学如空无染。或如次第,心、慧学果如空无染,心学如天帝幢,慧学如泛清池。

第五段有五颂中分二:初四异生、后一圣者。圣者具见佛之法化,故名法见。其异生中,初一、欲贪邪分别者;第二、天眼不定者;第三、肉眼不定者;第四、内外俱障,都不能见。《金刚》云:若以色见我,以音声寻我,彼生痴邪见,不能当见我者,即此异生前四所摄。彼后二乘虽达谛理,未证法身,亦不能知佛色身等,非第一义,不名能见内外二身。

第六段一颂中有四:初、释初句。 第二、「若有已度五暴流」下,释第二句。定俱爱味,名有染时。然有于此染爱味中执为己有,我能爱味,于定爱味坚执不舍。此后染心染前自心爱定之取,此后能爱于前所爱,名为贪染。因此爱故,当来苦生,亦名为染。此生烦恼,非定烦恼,故说招生。此即第六暴流之相。 第三、「若染自取,于所染心」下,释第三句。若染自取者,是后染心;于所染心者,是前定心。谓由后染心于次前所染心能不随顺而生爱染,发起功用,摄受一处,令不流散,为遮止染,修第六意暴流之对治作意故。此能染心现在亦无能染污于相应之心,即所不染相应之心自性净故,名无染污心。此中意说,于所染心不随功用故,离缚所缘,无有染污;于无染心故,离缚相应。二缚离故,当苦不生,亦名无染,以重缘贪能润生故。 第四、「若有于彼随作功用」下,释第四句。

第七段,城者,内以摄持,外有捍御,内摄四法,外御信解,故喻城。 「相应善法二种心城」者:一、善说法;二、毘奈耶。

释第八一颂中分三:初、释初二句;第二、「彼于此定正安住时」下,释第三句,不生爱味,无所依止也;第三段「由如是正方便故」下,释第四句。

略义中,「四种扰乱」者,第一即初二句,第二、第三即第三句,第四即第四句。

第九段一颂释中有四:初、释初句;第二、「又佛示现内寂静乐」下,释第二、第三句;第三、「如因其㲉卵生鸡」等下,释第四句;第四、「此中差别」下,重释舍有行义。初句明得差别,后三明舍差别。 「俱舍」者,㲉藏义。得菩提后与未得前,色身相似,名曰等生,少相似故;余四蕴名身生,与因全别,名不等生。 「内寂静乐」者,示现独处林野。 「及沙门乐」者,示现持戒无悔。喜乐二乐为因,心便得定。诸胜定力能舍二行:「寿行」者,命行也;「有行」者,余有漏蕴也。有行宽,命行狭,从宽为论,颂无寿行。此所舍色身生,示现有漏,与前相似,名与前正等;其无漏四蕴名为身生,非所示现舍故,与前不等,故二差别。色身如㲉藏,无漏四蕴破㲉而出,如鸡等生,差别亦尔。 「谓佛世尊若不弃舍诸寿行」等者,此有二说:佛寿百年,但年八十,舍第五分,二十年为一分寿故。故经多说,迦叶佛人寿二万岁时出,释迦人寿百岁时出。 二云:释迦佛大分应寿一百二十岁,四十年为一分,但年八十,舍第三分寿。诸教多言此洲人寿一百二十五岁、东洲二百五十等。为显于此得自在故,留身三月;为显于命得自在故,舍所余分,然以余分所有福业施诸弟子。

略义中,「及显弃舍所依因缘」者,二乐为因,定自在也。

第十段一颂有三:初依诸释、次辨略义、后诸恶者。又初依三界在家出家、次辨略义、后依欲界在家恶者以释本颂。 「不数学」者,不此数记括义。

第十一一颂中分四:初、泛释三求;第二、「此中欲求、有求摄者」下,释初句;第三、「若乐沙门及婆罗门」下,释第二;第四、「又此一切,三门摄」下,释后两句。

第十二段一颂释中:一、住皆无爱;二、戏论皆无爱;三、逾墙离爱;四、逾堑离爱。故说阿罗汉永离贪爱,由四相故,游诸世间,天人不识。

释文分二:初释下半颂牟尼游世间颂,天人不识。阿罗汉名牟尼,证寂默法故。后「云何离爱诸阿罗汉」下,释上半颂,显示离爱,别影四相。 「魔怨主」者,所谓贪爱。

略义中,「羞不应羞」等者,求属他财,是不应羞;为生轻稍,名羞不应羞。营属己财,名曰应羞;耽玩系摄,名应羞不羞。合成一处也。求有断灭,名不应怖;诃毁勤趣,名生怖见。生天纵乐,名为应怖;赞说希求,名无怖见。名第二处妄生轻毁。

第十三段一颂中,「熏除」者,熏谓熏修,除谓除灭。

第十四段一颂释中,文分为四:初、释初句;第二、「若有复能于善说法」下,释第二句;第三、「如是善修正方便」下,释第三句;「又修如前所得道故」下,释第四句。 「受持七种依福业事」者,此有二说:一云即七圣财,施最增上,所以偏说;二云前说八施中,翻前七有过施。更应思勘。

第十五段一颂释中分三:初、释初句。 「一切种」者,十恶业道也。 「一切因缘」者,三不善根能发业道及究竟故。 「一切处所」者,情非情、资具等境。 第二、「彼由三相」下,释第二句。依戒起定,依定起慧,依慧证境,名三相。戒体善故名奉行,善能离恶故名莫作恶,故通二处。 第三、「如是具足」下,释第三句。不释第四结句。

略义中,「三学」者,谓初二句;「学果」者,谓第三句;「不与他共」者,是第四句。

第十六段一颂释中,初、释初句。 「难可调伏」已上,释难调;「虽强安处」下,释轻躁,轻举躁急,性数易故。 第二、「虽强安处内寂止」下,释第二句。 第三、「诸圣弟子于如是」下,释第三句。 第四、「彼由如是正定」以下,释第四句。

略中,「左道」者,乖正道理,谓上两句;「不随左道之心」者,谓第三句;「所得胜利」,谓第四句。

第十七一颂释中,初句是总所因,后三句是所得四功德。一、能喰远离味;二、静虑;三、常委;四、念受无染喜乐。惮,谓惧惮怯怖;无惮者,无此也。 「解脱喜乐」,谓无为。 「无染喜乐」,谓有为。

略义中,「毘钵舍那所作」,即颂静虑也。由审虑道理获得毘钵舍那,成其所作,故前说静虑,后说慧作。

第十八一颂中,初两句是所成就五支,后两句是所断五支。一、无工巧活,谓无四事:一、不憍邪活命;二、不恃有势家;三、不规名族;四、不诈受圣说。世间异生依止工巧以为业,须非法希求;真实苾刍则不如是,不依此四起非法希求饮食衣服犹如彼故。 二、无轻自己,若于衣食非法贪聚,不持衣钵,名轻自己;苾刍不尔,名不自轻。 三、乐胜,希爱沙门,希爱学处,坚固禁戒。 四、乐诸根,乐生喜根,净命喜足;乐生慧根,入现观等;乐生念根,除遣诸恶。 五、尽解脱,结缚、缠种皆解脱故。名成五支。 一、无家,终不舍戒,退还俗纲;二、无所贮积,受财受境;三、无希望,不希财命,知而妄语;四、断欲,无不与取;五、独行,贪欲已尽,无伴孤游,离非梵行,妙达因果,诸恶皆尽,不计恶因无因招果。名断五支。随其义势,别配释文。

第十九一颂释中分四:初、释初句;第二、「又此现在随其自体」下,释第二句;第三、「若有聪慧,由此四相」下,释第三句;第四、「彼能超度」下,释第四句。 「心」者,通八识。 「无量差别自体展转」者,谓三性等心差别而转。 「及因展转」者,谓前前心为因,生后后自体心故。或心种子及余缘能生心体,皆名因展转。 「前际叵知,故名远行」,下五十七解远行有二义:一、无始时故;二、遍缘诸境界故。彼偏说意识作业,此通一切,故不相违。 「一一而转」者,无第二眼识等一时生故,亦非一切种三性心顿现前故,名为独行。五十七有二义:一、一一转故,二、无主宰故,名为独行。此中前因远行,说识从缘起,乘文便故,已遮无作者,独行中略,亦不相违。然此心体现在起时,心性不定,数加转易间断,名不毕竟转。毕竟者,始终相似相续之义。其五色根,或异熟同,与长养异,虽初暗劣,后明殊胜,始终相似相续而生,名毕竟转。 「种种品类,异生时生,异灭时灭」等者,异者别义,谓三性品类别异生。如善心异余二性品生时而生,异余二性品灭时而灭,余二性亦尔。 又如烦恼中贪俱品异于余品若生若灭。然彼心体自性非染,其体染性前后相似不可得,及由心性本净,其染体不可得,故不成实,名无身。此中意说,心体速谢,异类生灭不毕竟转,不同色相初后相似毕竟而转,及无染体故,名无身。五十七云:无色无见亦无对故,名为无身。此未来世,随经部师理门义说,有心随眠居四识住,可于后世从随眠起,有往有来,缘历境义,名寐于窟。未来识种现居识住,当来可生,是寐窟义。依真实理门释此文者,若未来世居识住之识在现在世本识之中而有随眠,可于后生有往来义,名寐于窟。五十七说:依止色故,名寐于窟。彼说有色界识非未来识,此说通三界识三世别识以释颂文,理不相违。 「远行」者,说过去识;「独行、无身」二义,说现在识;「寐于窟」者,说未来识。即三世四义识名为四相,非去来世而无独行及无身义。现用可知,从增说现。

略义中,「长时染污」者,即前际叵知。 「无作者性」,心自体展转及因展转义。此亦解远行。 「于现在世,性是刹那」,贪瞋等转易,不毕竟转故。 「自性清净」,染污之体不成实故。此解无身,然阙独行。 「于未来世,有放逸故」,于后生有往来义,即寐于窟。 「由不放逸故清净」,即聪慧者了知彼心。「住陆地」等,次下半颂。

第二十段有十颂中,有五问答,二颂为一,皆初问、后答。释中有二:初总指经颂、后随别释。 「波罗延」者,经名。 「阿氏多」者,即无能胜,弥勒字也。 释文分为五段:「欲言世间者」下,释初答;第二、「又恶说法者,由无明门」下,释第二答;第三、「又恶说者及在家者」下,释第三答;第四、「乃至彼法未永灭来」下,释第四答;第五、「若诸有学斯应显了」下,释第五答。皆准释答,不解请颂。 初明染污若因若果;次明能断诸染因体;次明总别果蕴灭位;次明于二受不生欣乐,得六种恒住,唯无学法后终尽位;后明异类诸有学者所作众事。 释初颂中,初释初句。三种世间,是通世间;二种世间,三中别立。 「善说法者,由有明故」下,释第二句。 「若诸在家异类白衣」下,释第三句。 三戏论者:一、三言事;二、四言说;三、寻伺。 「三种言事」,谓三世法。 「四种言说」,谓见闻觉知。言事唯名戏论所分别故,违顺思惟名为涂染,能分别故、能增长故、能随增故。 「此中,恶说法者,无明所覆」下,释第四句。初三句因,此一句果。初是无明,次是放逸,后违顺分别思惟。 释第二答中,「又恶说法者」下,释初句;「如是无明、放逸、戏论」下,释第二句;「若出世间正见所摄」下,释第四句;「于此流漏,若伏若永」下,释第三句。 释依义,次颂随文便,前后不同。 释第三答中有二: 初「又恶说法者及在家者」下,泛释染净二品不显了、显了二类差别;后「诸阿罗汉斯已显了」下,总释颂意。已显了者,谓阿罗汉;应显了,谓诸有学。 释第四答中,亦总释颂意。 释第五答中有四。乃至委悉所作,释初句。一、「常所作」,二、「委悉作」,此之二种是应更作不放逸事,通是一切有学所作故。 「有学异类,若诸有学」下,释第二句,有两番释:初说下上分结合名无染污,心无染即心无浊;后「又于诸欲不耽著」下,别释二结,不配无染及无浊义。 第三、「又于一切有苦法」下,释第三句。 第四、「修习如先」下,释第四句。

第二十一段六颂释中分六:「如是总名诸欲爱味」已上,释初颂;第二、「又彼希求」下,释第二颂;第三、「又复毒蛇」下,释第三颂;第四、「又诸欲自性」下,释第四颂;第五、「又于事欲」下,释第五颂;第六、「若于诸欲」下,释第六颂。 「诸宝珠等名共相应」者,同七宝数,谓即可重故,一切处同用,翻此即名不相应也。 此下颂中,初三颂明诸有学观染远离,后三颂明诸无学观染永绝。

略义中,事欲名爱味,欲名过患,断二名出离。此初三颂如次配之。次二颂是爱味能为过患,后一颂是出离功德。

第二十二段一颂半释中,文分为三:初总释颂意;次「谓能舍离」下,别显五相,属释颂文;后「由此五相」下,结修梵行,极成贤善。 「色等诸法,及彼安立」者,所诠、能诠也。 「初法、第二法毘钵舍那」者,初学、成满二分位也。 前卷有五段,此卷有二十二段,今成论议中二十七段。体义伽陀中有三,此末一颂是第三段,以十四门结颂上义。 作论议明伽陀体义,故名论议也。

第二十卷

修所成地,等引名修,即别境定数。若修习义通闻思慧,修是证义,故唯等引。因修生慧,名为修慧;因修慧所成有为、无为一切功德,名修所成,皆此地体。 大文分二,初问、后答。答中有三:初列四处、次以七支相摄广释、后总结成修所成地。 七支相摄广释中,初总列七支相摄、后广别辨相。初文有三:初标,次列,后结。处谓处所,依四义处,修方满故。第一、「处所」,内体外缘必须具足;第二、「因缘」,行世出世修之方便;三、「修瑜伽」,正修自体;四、「修果」者,因修所得世出世间有为、无为功德之果。 「七支摄」者:初、「生圆满」,即修处所;二、「闻正法」,三、「涅槃为上首」,四、「能熟解脱慧之成就」,此合三种,名修因缘;五、「修习对治」,名修瑜伽;六、「世间净」,七、「出世间净」,名为修果。 七支广释中,由四处摄,即分为四。初生圆满修处所中,文分为三:初辨生圆满;次能摄四支修瑜伽处;后结生圆满,广圣教义,不增不减。初文复三:初问标十种、次各别显、后总结成。

「又处中国,不生边地」者,依俗间释,唯五印度名为中国,中国之人具正行故;余皆边地,设少具行,多不具故。佛法所传,唯中印度名为中国,威仪礼则,顺正理故,苾刍等具正行故,具正至故;余虽少具,多乖仪则,行不纯故,皆名边地。 「达须」者,细碎下恶鄙农贱类。 「蔑戾车」者,乐垢秽也。

闻正法圆满下,释第二、修因缘,中分三:初广释三支;次「又随次第,已说三支」下,结成广教,不过不增;后「又此三支,当知即是修瑜伽因缘」下,结成三支,修因缘摄。

涅槃为上首中,初标,次释,后结广义。中分二:初释涅槃为上首相、后释由此获五胜利。初文复二:初总明涅槃为首,听闻正法,不为余缘;后以十转释以为首。后中有二:初标十转,二涅槃为首;后释十转。

言十转者:一、「闻所成慧为因」;二、「于道、道果起三种信」;三、「远离愦闹、诸恶寻思」;四、「趣善决定思所成智」;五、「能趣入二修方便」;六、「证修慧」;七、「于生死涅槃发起欣厌」;八、「入谛现观,有学解脱」;九、「数修道,无学解脱」。初五在念住、不净观等前;次一在不净观、念住等;次一在四善根,于生死涅槃起欣厌故,即四谛观;后二可知。此上九种,有余涅槃而为上首。即由此故,证无余依,是为第十。

「五胜利」者,闻正法时有二饶益,修正行时亦二饶益,并证苦边际。

能熟解脱慧之成熟中有二,初问、次答。答中有三:初明止观由慧成熟,次明近善友习三学由慧成就,后明十种能熟解脱慧成熟法。解脱谓果,能熟谓因,即止观等。此果此因皆是所熟,慧为能熟,能熟彼故,名慧之成熟。 「定心中慧,于所知境清净转故」者,释奢摩他支由慧成熟。定心无慧,证境不明,障垢不离,由慧证明及能离障,定心方满,故名慧熟。

第二、「又毘钵舍那支」已下,释依善友修三学慧成熟中,初标、后释。 标中,谓最初起修慧,必依善友之所摄受;二、依奢摩他之所摄受;三、依尸罗圆满之所摄受。初起修慧故,不说由修慧之所摄受;或初起闻慧故,不说由慧之所摄受,未有现行方便慧故。若后起慧,理亦由慧之所摄受。 次别释中,唯解依善友及依尸罗之所摄受,不释依定之所摄受,前止成熟即是此故。 「善友摄受」者,由善友摄受,为说法时,于所说法所知境中,由有慧故,有觉了欲。「 尸罗摄受」者,由摄受尸罗,他有三根随举罪等,由有此慧故,堪忍讥论。

第三、「又依所知真实」下,释十种能熟解脱慧成熟法中有三:初辨十种、后结十种渐次能令解脱圆满。 言十种者:一、「于境真实有觉了欲」;二、「爱乐闻法」;三、「便发请问」;四、「闻昔未闻甚深法义」;五、「明净法义,除先所疑」;六、「能见过患,深厌盛事」;七、「于世盛事不生愿乐」;八、「为除恶趣法,心生正愿」;九、「为除诸惑,修诸善法」;十、「为得彼果及心清净,心生正愿」。由此渐次解脱圆满。能成三支。

广摄圣教,更无增过中,「如是三支,广圣教义,谓十十种」者,谓初闻正法故,凡所修行,皆以涅槃而为上首;此所修学,能成熟彼解脱等位,一切皆是慧之成就。此后二种,由闻正法为先。 以涅槃为上首中,有十法转;慧成就中,有十种渐次:故结广教,名十十种,非闻正法亦有十也。故闻正法中,无结广教若过若增,后二有结也。

七支中第五、修习对除,即四处中第三、修习瑜伽。文分为四:初、问总标;次、随别释;三、以修对除,即修瑜伽;四、结广教,不过不增。 随别释中有三:初、解三位十种修习;第二、「又不净想略有二种」下,遂前难解;第三、「又正方便修诸想者,有能断灭所治诸欲」下,释多所作修习对治。初文有二:初列三位、后释十种修。 明十修中,文有三: 初、明不净、无常二想;二、「又出家者四种所作」下,明无常、苦等四想;三、「又于远离闲居」下,明光明等四想。 其所对除十种者:一、在家有婬欲贪及受用爱;二、出家已,为寻思扰动,不生喜乐。为除婬贪,修不净想;为除受用爱及不生喜乐,修无常想。显无常想通在家、出家二位修习,以二能除,除二所除,故言通随次;非以在家、出家为二,名随次第。

无常、苦等四想中有三:初明四种所作、次明四种所治、后明四种能治之法。此下余八所治及能治法,即出家后,设生喜乐,有懒惰懈怠等为四;远离闲居,于止观品暗昧心等为四。故于出家中,于四种所依事,起四种障,为除此故,修无常、苦等四想。

光明等四想中有二:初明四种所治、后明四想。 三、于生有随动想心,为对治此,修灭想者,谓有为法生灭迁动,名生动相。今见彼相,名于生中有随动想。故为治此,修于灭想,离迁动故。或于常来生有数生喜乐,名随动想。为对治此,修习灭想,即当有不生,无欣乐意。虽有两释,前解为胜。

「又不净想略有二种」下,第二、逐前难释。中分三:初、释在家初不净想;次、释出家于无常所修苦想;三、释远离闲居中修光明想。 「思择」者,正思量。 「修习」者,起修作。不净想中有三:初列二力;次明二障;后明除此,能治白法多有所作。

释障中,初辨障、后结之。五障中,「亲近母色」者,数近女;「处显失念」者,谓对众前,逢胜显境;「居隐放逸」者,独居屏处,纵荡邪思;「通处隐显,由串习力」者,由前串习处隐或显,生失念放逸;五、「虽勤方便」等者,修不净时,邪思上胜,心随净相。

七种障者:一、「本所作事心散乱性」,随作彼事时,心生散乱;二、「本所事趣作用性」,将作彼事,发起欣趣方便作用;三、「方便作意不善巧性」,如无智者用三宝财,由不恭敬承事师父勤请问故,不解方便;四、「虽处空闲,乃至扰乱其心」,但由不守根门,所以染寻思起;五、「食不知量,身不调适」;六、「寻思乱故,不乐寂止」;七、「身不调故,不修慧品观察诸法」。

能障中,「当知总说一门十二,一门十四」者,谈二别障,初五后七,名为十二;总别合论,更加二总,谓思择障及修习障,故成十四。

释光明相中有三:初、总明此缘法光明;次、明十一所治暗障;三、显相违能治白法。 「如是疑随逐故」者,结初暗障;「障碍能遣疑因缘故」者,结后三障。精勤少睡;正食身调,顺观谛法;不欲杂居,如理作意:是能除遣疑之因缘。后三障此,故说为障碍能遣疑。

修所成慧所除七法暗者:一、惛沈;二、掉举;三、喜悦;四、怖瞋二种相应等法;五、起言寻伺;六、不正思惟及心散乱;七、邪思搆。如其次第,七种修慧所除暗障。

「世间一切种清净」下,释第四修果,文分为二:初释二净、后结成修果。初复分二:初释第六、世间净支,后释第七、出世净支。初文复二:初广释相;后结世间清净唯在正法,非诸外道。初文有三:一、问列三名;二、随别释;三、结广教,不过不增。别释三中,创得初静虑未至定,名得三摩地;得根本,名三摩地圆满;离诸障染,引生通慧,诸清净鲜白,名三摩地自在。

得三摩地中分四:初、释所治能治别相;次、释得者得近分;三、结广圣教,不过不增;四、结世间净住正法者得。初文有二:初明所治二十法、后显能治。初文复二:初明二十障、后明四相堪能障法。初文有三:初标、次释、后结。

三摩地圆满中有三:初释十相、次结圆满入根本地、后结广教。十相者:一、愿胜定满;二、见定胜德;三、精勤策励;四、折伏色爱;五、善未圆修,他恶尚胜;六、于净天生,心无耽染;七、不自卑下,策举增修;八、随顺二修;九、勤精正法;十、于止观随生爱。

三摩地自在中有二:初释自在相、后结广教。初文有三:初标虽已圆满,未自在相善观察故,当得自在;次释四处二十二种相;后「彼于如是四处」下,明自在相。第二文中有二:初列四处;后「由剃除须发」下,释二十二种相。

四处者:一、自誓受下劣形相、威仪、众具;二、自誓受禁制尸罗;三、自誓受精勤无间修习善法;四、为断众苦,受前三处时,应正观察众苦随逐。此四处中,前三各起五相,第四处起七相。 初处五相者:一、剃除须发;二、舍俗形好;三、著坏色衣。此三相誓受下劣形相所起也。又威仪、众具各一,为五。第二处五相者:一、略舍二事之所显现;二、不自恳责,他不呵摈;三、有犯不轻举,由此缺犯,便自恳责;四、他摈能悔除;五、于举罪者无恚损恼,而自修治。 第三处五相,如文自显。 第四处四苦所随,应观七相:初随逐处有一相,于圣果未能随证;第二随逐处有四相,谓生、老、病、死;第三随逐处有一,谓爱别离苦法;第四随逐处有一,谓自业所作。生、老、病、死略有二义:一、性逼迫,苦苦所摄。《对法》等说:八苦之中,前之五苦,苦苦摄故。二、性迁谢,生变于死,老变于少,病变于壮,死变于生,故此说为坏苦随逐。爱别离法非是坏苦,以义摄之。此中初苦,苦苦所摄;第二、第三,坏苦所摄;第四一种,行苦所摄。

自在相中有二:初明如理作意相等自在;后「彼由如是乐断乐修」下,结成离染进善自在之相。初中复三:初标便起如理作意;次明依四处起二十二观故,乃至成出家及沙门想;后明六修相断修之相。 六相者:一、乐断;二、乐修;三、不贪著;四、无恚害;五、无随惑,善守念住;六、无增上慢。

出世净中,文分为三:初、标列五门;后、随别释;三、结成净及广教义。先得四善根世间清净已,便能最初入谛现观;明生暗灭,障碍便除;为证通慧,思前所得欢喜诸事;为断除障,复习如前所得类道;由此遂能入无学位,证清净道及果功德。是名此中略义次第。

入谛观中,又分为三:初问生起,从世间净,为证出世,观世劣境,深生厌恶;二、「又此住正法者」下,广说厌患、安住心相;后结此二相各二十种,更无过增,广辨厌患。

安住相中,文分为二:初明于五处所,以二十相思惟厌患;后「复有五因,二十种相」下,明心安住。初有三:初列五处;次「此中,略有三种」下,辨二十相;后「如是彼以由厌俱行想」下,结成厌想。 五处者:一、于已杂染相应;二、于已清净不相应;三、于已杂染相应过患;四、于已清净不相应过患;五、于已清净见难成辨。于此五处,心俱厌患。 依五处二十相者,初三处各三相,第四处有五种,第五处有五,合前为十九;「又复发起坚固精进」下,合结于五处,总为一相,并前二十也。 「杂染相应有三」者,谓杂染体而已相应故。一、未离不调死,圣者已离故;二、当堕烦恼坑;三、现行恶业,当生恶处。此随所应,即烦恼、业、生三种杂染。 「清净不相应」者,谓涅槃、定、慧胜清净法体,己身无故,名不相应。 「杂染相应过患」者,由与杂染体相应,便生三种过患:一者、生,老病死苦之根本故;二、八无暇处;三、于一切处生四相所迫诸无常性。 「清净不相应过患」者,由与清净体不相应故,便过患生。 「于已清净见难成辨」者,诸清净法见于己身难可成辨: 一、若舍清净法而不修为,其终不能任运自起作而能获得。 二、除清净法外,于余世事尚非请他而能成辨,况清净事。 三、决定应作,成大吉祥,解脱众苦。 四、非于现在不作诸恶,即名清净已得永离烦恼炽然;若无圣道,恶业不尽故。 五、由清净道圆满证得,观可清净;若不证得学无学道,观终不净。

第二十相中,有四又字:初一,于染净体相应不相应;第二又字,于染净相应不相应过患;下二又字,于前第五、见难成辨思惟之相。

第二、有二十相心安住中有三:初标五因,二十种相之所摄受,令于涅槃心安住相;次别释五因;后「彼于尔时由此五因」下,结成安住。 别释五因等中分二:初明五因;次「谓于空、无愿等」下,释二十相。五因中有三:一、问;二、释;三、结五因。 依逆次说五因者:一、四善根,创能通达观四谛故;二、所依定,即四善根所依止定;三、即此定,前四念住等,五停心观等,能入境界;四、此等观,前修四圣种、六随念等,名能摄受加行资粮;五、即于此,前受持三藏,亲近和上及阿阇梨,能受教诫,加行思惟,名为最初摄受方便。故说五观依逆次说。

「依上五因起二十相」者,依初因有六相,依第二因有四相,依第三因有二相,依第四因有五相,依第五因有三相。 初因有六相者:一、微细现行有间、无间随转我慢俱行心相,此于定等前方便起,能障现观作意正达。

「有间我慢」者,谓第六识俱;「无间我慢」者,谓第七识俱。此皆俱生,故名微细。其分别者,前远资粮已折伏故。 二、既通达已,任运作意心中,随其所应,能善弃舍前二我慢,令无间灭。此令染意不行之义。 三、依无间灭,以无常等行如实思惟。 四、由此作意,乃至平等智生。 五、彼于尔时我慢等灭,证心一境性。 六、便自思惟:我已证此,如实可知。 依第二因四相者:一、先世间道得定圆满,亦得自在,谓入、住、出;二、于此诸相安住其心,入谛现观;三、若得此定,未满、自在,思惟止、举、舍相;四、安住其心。 第三相中二相者:一、阿那般那念;二、法念住。 第四因中有五者:一、远离非所行处;二、既远离已,乐断乐修;三、于昼夜分 观自他衰盛事,心生厌患;四、修六随念;五、住四圣种。 第五因三相者,加行方便为二,正加行为一。

第二门离诸障碍中有三:初标列二障;次随别释;后「如是二处十种善巧」下,结成离障及与广义,不过不增。 别释障中,初明二处十一种障;后「又二障」下,于此二处起十善巧。

行处障中有六:一、弃舍善品,数与众会;二、爱重饮食;三、好营衣钵;四、好乐谈话;五、于昼夜乐睡乐言;六、好共他居。 住处障有五:初四即四不随顺性;第五、或于昼分,多诸諠逸下,合为一种。名于二处十一种障。或行处合为一,定之方便名为行处。 住处障有十:初四即不随顺性;五、昼分喧逸;六、夜多众苦;七、多怖畏;八、多灾励;九、众具匮乏,不可爱乐;十、恶友摄持,无诸善友。

多定乐中有六修:止、举、舍、入、住、出。 多思择中有四,谓善胜慧,名思择者,此出思择体。下明四善巧:一、于昼夜分了知善恶增长衰退;二、于昼夜由习衣服等,善恶衰退,如实了知;三、思择为依,于不善法驱摈远离;四、于善能修。

第三、为证通慧思欢喜事中有三:一、问;二、释;三、结。释中有四喜:一、于四证净生喜;二、于自增上生及决定胜生喜;三、无嫉妬故,于他同类得此二事者亦生欢喜;四、念有恩者发生欢喜。

第四、修习如所得道中有三:初问、次释、后结。释中,初明四法为依、后明五法圆满。四法者:一、心极思慕,心出离乐欲,何当具足住如阿罗汉;二、如是乐欲已,发勤精进,修三十七菩提分法;三、勤精进故,心乐远离;四、由前三已,不生喜足,求住胜法。 「能令五法修习圆满」者:一、于欢喜修得圆满,能离欲界欲;二、最极损减方便道理烦恼断故,断色、无色界烦恼,获得胜道,喜悦圆满;三、远离麁重;四、获得轻安;五、得金刚定。

第五、证清净道等中有三:初问、次释、后总牒结。释中有三:一、别释道果功德;二、结成广教;三、总结成道满无上无胜。别释有二:初别释三、后总结之。 「取杂染品」者,谓烦恼。 「行杂染品」者,谓业也。

享保八年(癸卯)四月十二日一交加点毕

沙门高范(胎生六十九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