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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乘起信论义记 · 卷 2

大乘起信论义记

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中本

原始版 · CBETA 分段与标点

解释分中有二:初结前生后。

已说立义分,次说解释分。

二正明解释,释文中有三:一标数、二列名、三辨相。

解释有三种。云何为三?一者、显示正义。

列名中,初显示正义者,正释所立大乘法义。

二者、对治邪执。

次正理既明,情惑斯遣,故有对治邪执。

三者、分别发趣道相。

邪执既亡,次辨趣正阶降,故有分别发趣道相。

○辨相中,释上三名即为三段。初中有二:先总、后别。总者,释上立义分中,众生心摄一切等也;别者,释上立义分中「何以故」下二门别义也。总中有三:初、依法开门,二、列其二门,三、二门该摄。

显示正义者,依一心法,有二种门。云何为二?一者、心真如门,二者、心生灭门。

初中言一心者,谓一如来藏心含于二义:一、约体绝相义,即真如门也。谓非染非净、非生非灭、不动不转,平等一味,性无差别,众生即涅槃,不待灭也;凡夫、弥勒同一际也。二、随缘起灭义,即生灭门也。谓随熏转动成于染净,染净虽成,性恒不动,只由不动能成染净,是故不动亦在动门。是故下文云识有二义中本觉是也;上文生灭门中自体是也。《胜鬘》中「不染而染,染而不染」等者,此约生灭门说也。《楞伽》云「如来藏名阿赖耶识,而与无明七识共俱,如大海波,常不断绝」等。又云「如来藏者,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,名为识藏。」又云「如来藏者,为善不善因,受苦乐与因俱,若生若灭,犹如伎儿作诸伎乐」等,广如二部《楞伽》中说。此等并约生灭门说也。然此二门,举体通融,际限不分,体相莫二,难以名目,故曰「一心有二门」等也。

○该摄中,初立、次释。

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。

言各摄一切法者,上立义分中直云摄,今释中云各摄者,以真如门是染净通相,通相之外无别染净,故得总摄。如微尘是瓦器通相,通相之外无别瓦器,瓦器皆为微尘所摄。真如门者,当知亦尔,准以可知。生灭门者,是染净别相,别相之法,生灭所摄。又以此是真如与缘和合,变作诸法,诸法既无异体,还摄真如门也。以瓦器收微尘等,以此二门齐摄不二,故得说为一心也。

问:二门既齐相摄者,何故上文真如门中唯示大乘体,不显于相用?生灭门中具显三耶?答:真如是泯相显实门,不坏相而即泯,故得摄于生灭;泯相而不存,故但示于体也。生灭是揽理成事门,不坏理而成事,故得摄于真如;成事而理不失,故具示于三大。

问:前既泯相,相不存故,但示于体;亦可揽理,理不存故,应但示相用?答:不例也。何者?生灭起必赖于真,故揽理理不失;真如未必藉生灭,故泯相不存。泯相不存故唯示于体,理不失故具示于三,是故摄义是齐,示义别也。

○下征责释成。

此义云何?

责云:若二门各别,不可相从;若本唯一心,未容影摄。

以是二门,不相离故。

答中言不相离者,以体相不相离故。如金与庄严具,若以金收具,具无所遗;以具摄金,金无不尽。良以二门一揆,全体遍收。此义亦然,思之可见。

○第二别释中有二:先别辨二门,显动静不一;后「从生灭门入真如门」下,明会相入实,显动静不异。前中释二门即为二段,真如门中,初标、次释。释中二:初举如体离言,以明观智境,释上立义分中真如义。二、「复次真如者」下,依言辨德,以明生信境,释上立中真如相也。初中有二:一、总举法体,二、问答释疑。初文有二:初、正显如体,二、「以一切言说」下会执释名。前中有三:初、就实略标;次、「一切法」下,会妄显真;三、「是故」下,结真离妄。

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。

初中一法界者,即无二真心为一法界,此非算数之一;谓如理虚融,平等不二,故称为一。又对下依言有二义故,今约体但云一也。依生圣法,故云法界。《中边论》云「法界者,圣法因为义故,是故说法界;圣法依此境生,此中因义是界义」故也。言大总相者,二门之中不取别相门,于中但取总相,然亦该收别尽,故云大也。此一法界,举体全作生灭门,举体全作真如门,为显此义,故云体也。轨生物解曰法,圣智通游曰门。

所谓心性不生不灭。

言心性不生灭者,释上法体,谓随妄不生、约治不灭,又修起不生、处染不灭,故《摄论》云「世间不破,出世间不尽」故也。

○二会妄显真中二句。

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,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。

执者云:现见诸法差别迁流,云何乃言性无生灭?释云:差别相者,是汝遍计妄情所作,本来无实。如依病眼妄见空华,故云皆依妄念而有差别。

疑者又云:以何得知依妄念生?释云:以诸圣人离妄念故。既无此境,即验此境定从妄生。又若此境非妄所作、定实有者,圣人不见,应是迷倒;凡夫既见,应是觉悟,如不见空华,应是病眼。返结准之,故云若离于念则无等也。

○三结中八句。

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,离言说相、离名字相、离心缘相,毕竟平等、无有变异、不可破坏,唯是一心,故名真如。

是故者,是所执本空故、真心不动故,由此一切诸法皆即真如也。离言说相者,非在言说音声中故;离名字者,非在文句诠表中故。此二句言语路绝,非闻慧境也。离心缘者,非意言分别故,心行处灭,非思慧境。上来离伪妄故名真,自下离异相故名如。又下三句,展转相释。离世间修慧境,唯正智与相应也。言毕竟平等者,虽遍通染净,而性恒无二故也。所以得无二者,以在缘时始终不改,故云无有变异也。所以在有为中得不变异者,以不同有为可破坏故,此则在染不破、治道不坏也。唯是一心者,结归法体故。名真如者,依义立名。

○第二会执释名中有二:先释、后结。释中有三:初、正会治执;二、「言说极」下约名释疑;三、「此真如体」下约相释遣。

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,但随妄念不可得故。言真如者亦无有相。

初中言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者,明言教非实,不可如言取也。但随妄念等者,释成无实所以也,恐诸凡愚闻上真如名,则谓论主自语相违:上文既云离名字相,何故复立此真如名?故今释遣假名非实,不相违也。亦言无相者,遣于相也,良以名依相立,俱是遍计所缘故。《楞伽》云「相名常相随,而生诸妄想。」故今双遣也。

○二别约名中二句:初立名分齐、次立名之意。

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。

初中疑云:既绝名相但假立客名者,何故不立余名而唯云真如耶?释云:真如者,是言说之极,谓此名之后,更无有名;则诸名之中,最后边际故。《摄论》中十种名内,真如名是第十究竟名,故云极也。因言遣言者,立此极名,为遣于名。若无此名,无以遣名;若存此名,亦不遣名。如打静声,若无此声则不止余声;若为存此声,数数打静,即自喧故,亦非止声。当知此中意趣亦尔,善须消息。

○三别约相中二句。

此真如体无有可遣,以一切法悉皆真故;亦无可立,以一切法皆同如故。

言此真如体无可遣等者,有二释:一、约观释,云:外人见前文双遣真如名相,谓真如本体亦是可遣之法,则生断见;故今释云:但遣虚妄名相,不遣真如实法,以是妙智观境故。何以不遣者?下句释云,以一切法悉皆真故,无法可遣也。外人既闻真理不遣,则谓有法可立,当情缘执,故云亦无可立,以离妄情故。何以不立者?下句释显,可知。二、约法释,云:无可遣者,非以真体遣生灭法也。何以不遣者?释云:以一切法悉皆真故。以生灭门中一切染净等法,即无自性,不异真如,故不待遣也。亦无可立者,既诸生灭等法未曾不真故,此真如不待立也。何以不待立?下句释云:以一切法皆同如故,以一切生灭等法本来同如故,此真如未曾不显,更何所立也。又准上文二门,皆各总摄一切法言,此中应成四句:一、约真无所遣,以俗即真故。二、约真不待立,即俗之真本现故。三、约俗无所乖,以真即俗故。四、约俗不待立,即真之俗差别故。由是义故,不坏生灭门说真如门,不坏真如门说生灭门。良以二门唯一心故,是故真俗双融无障碍也。此四句中,前二句在真如门,后二句在生灭门,以此中是真如门故,但有二句耳。

当知一切法不可说、不可念故,名为真如。

当知下第二结离言绝虑也。

○就第二问答释疑中,先疑真绝修问,后举真劝修答。

问曰:若如是义者,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?

问中,云何随顺者,问方便观;而能得入者,问正观也。

○答中亦二。

答曰:若知一切法虽说,无有能说可说;虽念,亦无能念可念,是名随顺。若离于念,名为得入。

初中言虽说虽念皆无能所者,明念即无念,非灭于念。非灭念故名虽念,离于断见;即无念故,皆无能所,离于常见。于一念间离此二见,见此无二之法,故能称顺中道随顺法性也。又亦可虽在于彼言念等中,观此念等常无能所,虽未能离念,而顺于无念,故名随顺。此释方便观也。久观不已,即能离兹妄念,契彼无念真理,故名正观。云得入者,观智契入也。《十地论》云「智者智行处」故,又云「是境界难见,自心清净可见,此境界不可说也。」又《华严》云「甚深真法性,妙智随顺入」故也。是故当知,虽非妄念境界,不可生于绝分想也。

○自下第二依言真如中,文有三:初、举数总标;二、开章略辨;三、依章广释。

复次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。

初中依言说有二义者,显此二义若离于言即唯一味;今既依言故说有二,不可即随言执取也,但为生物信解故说此文。故《地论》云「何故不但说无言?示现依言求解故。」

云何为二?一者、如实空,以能究竟显实故。

言如实空者,此以如实之中,空无妄染故,云如实空,非谓如实自空。此则如实之空,依主释也。以妄空故,遂能显示真理,故云显实也。故《中边论》云「无能取所取有,有能取所取无,是名空相」故也。

二者、如实不空,以有自体,具足无漏性功德故。

不空者有二种:一、异妄无体,故云有自体。二、异恒沙有漏烦恼,故云具足无漏性功德。故《摄论》云「四德本有」故也。《佛性论》偈云「由客尘空故,与法界相离;无上法不空,与法界相随。」彼长行广释,可知。

○广释中先空,内有三:初略明离染,非略能尽故;次广释,非广能周故;后总结。

所言空者,从本已来一切染法不相应故,谓离一切法差别之相,以无虚妄心念故。

前中言一切染法不相应者,总举能所分别皆不相应。离差别相者,离所取相故。以无妄念者,离能取见故。又以妄境从妄念生故,释显空无也。良以倒心妄境,情有理无;真如之德,理有情无,故不相应也。

○广释中,执取虽多,总摄无过此二四句,故《广百论》云「复次为显世间所执诸法皆非真实,及显外道所执不同,故说颂曰:有非有俱非,一非一双泯;随次而配属,智者达非真。」彼论次第广破四宗外道等义也,具如彼说;今此论中约外人转计,故有此诸句,不同彼也。

当知真如自性,非有相、非无相、非非有相非非无相、非有无俱相。

言非有相者,明真离妄有也。惑者云:既其非有,即应是无?释云:我非汝妄有,故说非有;非说是无,如何执无?故云非无也。惑者闻上非有,又闻非无,别谓双非是真如法。释云:我非汝谓有说非有,非谓法体是非有;非汝谓无说非无,非谓法体是非无。如何复执非有非无?故云非非有非非无也。惑者又云:我上立有立无,汝并双非。双非若存,即有无随丧;今双非既非,我有无还立。释云:我非汝双非故说非非,非许双是,如何复执?故云非有无俱也。

非一相、非异相、非非一相非非异相、非一异俱相。

一异等准前可知。

乃至总说,依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应,故说为空。

总结中,妄计尘沙难可遍历,故今总摄辨不相应。此顺结也。

若离妄心实无可空故。

「若离」下反结也,以对染无说真为空,非无如体以为空也。亦可此文是释疑,疑者闻上真空,则谓拨无真体及恒沙功德。今释,如文可知,是则明空不异不空也。

○不空文中有四:一牒、二释、三结、四释疑。

所言不空者,已显法体空无妄故。

初牒前显后。

即是真心常恒不变净法满足,则名不空。

次正显不空。不空之德,翻对妄空,略论四种。故《宝性论》云「一者、以常故不生,离意生身故。二者、以恒故不死,离不思议退故。三者、不变故不老,无无漏业故。四者、清凉故不病,无烦恼习故。」此中净法当彼论清凉,以离惑染故。又真心者举体也,常者常德也;恒者乐德也,以离变易苦故;不变者我德也,以非业所系自在故;净法者净德也。

亦无有相可取。

释疑中,惑者闻净法不空,则谓同于情执之有。故释云:无相可取也,是则不空不异于空。

以离念境界唯证相应故。

言以离念境界等者,释无相所以也。若妄念所缘,是则有相;既唯真智之境,明知无妄执之相也。释真如门竟。

○第二释生灭门中二:先释生灭心法;后从「复次真如自体相者」下,辨所示之义。即明此法有显义功能。

问:何故真如门中不辨所示义大?生灭门中具辨所示大义耶?答:以真如门即示大乘体,能所不分、诠旨不别,故不辨也。生灭门中,染净不一、法义有殊,故具说之。上立义分中,真如门内云即示、生灭门中云能示者,释义在于此也。就生灭法中有二:先明染净生灭、后「四熏习」下辨染净相资。前中亦二:先就体总标、后依义别解。总中有三:初标体、次辨相、后立名。

心生灭者,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。

前中言依如来藏有生灭心者,谓不生灭心。因无明风动作生灭故,说生灭心依不生灭心。然此二心竟无二体,但约二义以说相依也。如不动之水,为风所吹而作动水,动静虽殊,而水体是一;亦得说言,依静水故有其动水。当知此中理趣亦尔,准可思之。谓自性清净心名如来藏,因无明风动作生灭,故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也。《楞伽》、《胜鬘》俱同此说。此显真心随动,故作生灭,非谓举所依取能依。以此门中有二义故,能示三大,是故通摄所依亦入此门也。

○第二辨相。

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,非一非异。

不生灭者,是上如来藏清净心,动作生灭不相离,故云和合,非谓别有生灭来与真合,谓生灭之心,心之生灭无二相故。心之生灭因无明成,生灭之心从本觉起,而无二体不相舍离,故云和合。故下云「如大海水因风波动,水相风相不相舍离」,乃至广说。此中水之动是风相,动之湿是水相,以水举体动故,水不离于风相,无动而非湿,故动不离于水相。心亦如是,不生灭心举体动故,心不离生灭相,生灭之相莫非真故,生灭不离于心相,如是不离名为和合。此是不生灭心与生灭合,以是随缘门故,非是生灭与不生灭合,以此非是向本真如门故。非一非异者,真心全体动故,心与生灭非异;而恒不变真性故,与生灭不一。作《楞伽经》以七识染法为生灭,以如来藏净法为不生灭,此二和合为阿梨耶识,以和合故,非一非异。非异门者有三种:一、以本从末明不异。经云「如来藏是善不善因,能遍兴造一切趣生。」乃至下云「若生若灭」等,梁《摄论》中亦说,此识虚妄是其性故,说虚妄分别所摄也。又经云「佛性随缘成别味」等。二、摄末同本明不异者,经云「众生即如」故。又《涅槃》云「十二因缘即佛性」故。又《十地》云「三界唯一心」者,彼论释云「第一义谛」也。又此论下文云「四相本来平等同一觉」云云。前即末之本,本无别本,故唯有生灭,更无别法可相异也;后即本之末,末无别末故,唯有不生灭,亦无别法可相异也。三、本末平等明不异者,经云「甚深如来藏,而与七识俱。」又经云「何梨耶识名如来藏,而与无明七识共俱,如大海波常不断绝。」又论云「唯真不生,单妄不成,真妄和合方有所为。」此则本末镕融、际限不分,故云不异也。第二、不一义者,即以前摄末之本唯不生灭故,与彼摄本之末唯生灭法而不一也。依是义故,经云「如来藏者,不在阿梨耶中,是故七识有生有灭,如来藏者不生不灭。」解云:此中唯生灭是七识,唯不生灭是如来藏,二义既分,遂使梨耶无别自体,故云不在中,此约不一义说,非谓不和合。何以故?

此中如来藏不生灭,即七识生灭之不生灭,故与自生灭不一也。七识生灭即如来藏不生灭之生灭,故与自不生灭亦不一也。此中非直不乖不异以明不一,亦乃由不异故成于不一。何以故?若如来藏随缘作生灭时失自不生灭者,则不得有生灭,是故由不生灭得有生灭,是则不异故不一也。又此中真妄和合诸识缘起,以四句辨之:一、以如来藏唯不生灭,如水湿性。二、七识唯生灭,如水波浪。三、梨耶识亦生灭亦不生灭,如海含动静。四、无明倒执非生灭非不生灭,如起浪猛风非水非浪。此四义中随举一义即融体全摄,缘起义理无二相故。此中且约湿性不失义边,动静不一,故说水不在于浪中,岂可此浪离水之外别有体也?余义准此思之。

问:既云动静不一,则应云如来藏不在七识中,何故乃云不在梨耶中?答:梨耶融动静,动静无二,是梨耶全;既动静分,梨耶无别体,故云不在中也。

问:梨耶既通动静,不应唯在生灭门。答:为起静以成动,无别有动体,是故静性随于动亦在生灭中。非直梨耶具动静在此生灭中,亦乃如来藏唯不动亦在此门中。何以故?以彼生灭无别法故。可思准之。又若一者,生灭识相灭尽之时,真心应灭,则堕断过;若是异者,依无明风熏动之时,静心之体应不随缘,则堕常过。离此二边,故非一异。又若一则无和合,若异亦无和合,非一异故得和合也。如经云「譬如泥团微尘非异非不异,金庄严具亦复如是。若泥团异者,非彼所成,而实彼成,是故非异;若不异者,泥团微尘应无差别。如是转识藏识真相若异者,藏识非因;若不异者,转识灭藏识亦应灭,而自真相实不灭,是故非自真相识灭,但业相灭。」解云:此中真相是如来藏,转识是七识,藏识是梨耶。今此论主总括彼《楞伽经》上下文意作此安立,故云非一异也。

○第三立名。

名为阿梨耶识。

然此生灭不生灭,即之义不一,辨之心不异,目此二义不二之心,名阿梨耶识。又阿梨耶及阿赖耶者,但梵言讹也。梁朝真谛三藏训名翻为无没识,今时奘法师就义翻为藏识,但藏是摄藏义,无没是不失义,义一名异也。所摄名藏,谓诸众生取为我故。所以然者,良以真心不守自性,随熏和合似一似常,故诸愚者以似为真,取为内我,我见所摄,故名为藏。由是义故,二种我见永不起位,即失赖耶名也。又能藏自体于诸法中,又能藏诸法于自体内,故论云「能藏所藏我爱执藏」,此之谓也。此依义立名也。

○第二别解中有三:初、释上心生灭。二、从「复次生灭因缘者」下,释上生灭因缘。三、「复次生灭相者」下,释上生灭之相。初中亦三:初、开数辨德,二、寄问列名,三、依名辨释。

此识有二种义。

前中言此识有二义等者,此义稍难,今总括上下文略叙其意,余可至文当知。何者?谓真如有二义:一、不变义;二、随缘义。无明亦二义:一、无体即空义;二、有用成事义。此真妄中,各由初义故成上真如门也,各由后义故成此生灭门也。此随缘真如及成事无明亦各有二义:一、违自顺他义;二、违他顺自义。无明中初违自顺他亦有二义:一、能反对诠示性功德;二、能知名义成净用。违他顺自亦有二义:一、覆真理;二、成妄心。真如中违他顺自亦有二义:一、翻对妄染显自德;二、内熏无明起净用。违自顺他亦有二义:一、隐自真体义;二、显现妄法义。此上真妄各四义中,由无明中反对诠示义,及真如中翻妄显德义,从此二义得有本觉。又由无明中能知名义,及真如中内熏义,从此二义得有始觉。又由无明中覆真义,真如中隐体义,从此二义得有根本不觉。又由无明中成妄义,及真如中现妄义,从此二义得有枝末不觉。此生灭门中,真妄略开四义,广即有八门。若约两两相对和合成缘起,即有四门,谓二觉二不觉。若约本末不相离,唯有二门,谓觉与不觉。若镕融总摄,唯有一门,谓一心生灭门也。又若约诸识分相门,本觉、本不觉在本识中,余二在生起识中。若约本末不二门,并在一本识中,故云此识有二义也。

问:此中一识有二义,与上一心有二门何别耶?答:上一心中含于二义,谓不守自性随缘义,及不变自性绝相义。今此但就随缘门中染净理事无二之相,明此识也。是则前一心义宽该收于二门,此一识义陜局在于一门。

问:此中本觉与上真如门何别?答:真如门约体绝相说,本觉约性功德说。谓「大智慧光明义」等名本觉故。本者是性义,觉者是智慧义,以此皆为翻妄染显故,在生灭门中摄,以真如门中无翻染等义故,与此不同也。是故体相二大俱名本觉,并在生灭门中,故得具三大也。

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。

言能摄一切法者,上二门中云皆各总摄,此中不云各者,以此二义陜于二门故,但明一识;由含二义,故摄一切,不言二义各摄一切。又上文中但云摄而不云生者,以真如门无能生义故。此识之中以不觉熏本觉故,生诸染法流转生死;以本觉熏不觉故,生诸净法返流出缠成于始觉。依此二义遍生一切染净法,故云能生也。下四熏习中广辨此也。非直相熏能生诸法,亦乃生诸法已不离此心,为此心所摄,如上二门各摄处释也。

云何为二?一者、觉义,二者、不觉义。

第三依名别释中有三:先辨觉、次明不觉、后双辨同异。初中觉者,约净法明心生灭故。于中有二:先略辨始、本二觉,后「又觉心源」下,广明二觉。初中有二:先本、后始。本中亦二:初显本觉体,二「以何故」下,释本觉名。

所言觉义者,谓心体离念。离念相者,等虚空界无所不遍,法界一相即是如来平等法身,依此法身说名本觉。

初中言离念者,离于妄念,显无不觉也。等虚空等者,非唯无不觉之暗,乃有大智慧光明义等故也。虚空有二义,以况于本觉:一、周遍义,谓横遍三际,竖通凡圣,故云无所不遍也。二、无差别义,谓在缠、出障性恒无二,故云法界一相也。欲明觉义,出缠相显,故云即是如来平等法身。既是法身之觉,理非新成,故云依此法身说名本觉。无性《摄论》云「无垢无罣碍智,名为法身。」《金光明经》名大圆镜智为法身等,皆此义也。

何以故?本觉义者对始觉义说,以始觉者即同本觉。

何以故者,责其立名。有二责意:一云、上开章中直云觉义,何故今结乃名本觉?二云、此中既称本觉,何故上文直云觉耶?进退责也。释云:以对始故,说之为本,答初意也。以始即同本者,以至心源时始觉即同本觉,无二相故。是故上文但云其觉,答后意也。良以本觉随染生于始觉,还待此始觉方名本觉,故云本觉者对始说也。然此始觉是本觉所成,还契心源融同一体方名始觉,故云以始觉则同本也。

问:若始觉异本则不成始,若始同本则无始觉之异,如何说言对始名本?答:今在生灭门中,约随染义,形本觉说于始觉,而实始觉至心源时,染缘既尽,始本不殊,平等绝言,即真如门摄也。是故本觉之名在生灭门中,非真如门也。

始觉义者,依本觉故而有不觉,依不觉故说有始觉。

第二始觉中,言始觉者牒名也。依本觉有不觉者,明起始觉之所由,谓即此心体随无明缘动作妄念,而以本觉内熏习力故,渐有微觉厌求,乃至究竟还同本觉,故云依本觉有不觉,依不觉有始觉也。下文云「本觉随染生智净相」者,即此始觉也。此中大意明本觉成不觉,不觉成始觉,始觉同本觉;同本觉故则无不觉,无不觉故则无始觉,无始觉故则无本觉,无本觉故平等,平等离言绝虑,是故佛果圆融萧焉无寄,尚无始本之殊,何有三身之异?但随物心现,故说报化之用。下文更显之耳。

○第二广显二觉中二:先明始觉、后明本觉。前中有三:初总标因果二觉;次广寄四相释成;后「而实无有」下,明始不异本。

又以觉心源故名究竟觉,不觉心源故非究竟觉。

前中言觉心源者,染心之源,谓性净也。又麁相之源,谓生相也。始觉道圆,同于本觉,故云究竟,此在佛地。不了其源、始未同本,故云非究竟,此在金刚已还。

○第二约四相别显中,初三相释前不究竟觉,后一相释上究竟觉。于中有二:初正寄四相显其四位,后引经释成心源无念。前中四相义者,先述大意,后方释文。述意者,此中文意将四相麁细,配以寄显返流四位,以明始觉分齐。然此四相但约真心随熏麁细差别,寄说为四,非约一刹那心明四相也。所以知者,若约一刹那心辨者,如下文中明地上菩萨业识之心微细起灭,于中异灭相等岂凡小能知?又如事识之中麁相生住,地上菩萨岂不能知?是故十地已还具有微细四相,于中灭相岂信地能知?故知文意稍异。今以二门略辨:一总明、二别说。总者,原夫心性离念无生无灭,而有无明迷自心体,违寂静性鼓动起念,有生灭四相,是故由无明风力,能令心体生住异灭从细至麁。经云「佛性随流成种种味」等。又经云「即此法身为诸烦恼之所漂动往来生死,名为众生。」此论下云「自性清净心,因无明风动」等,今就此义以明四相。既鼓静令动,遂有微著不同、先后际异,就彼先际最微名为生相,乃至后际最麁名为灭相。故《佛性论》云「一切有为法,约前际与生相相应、约后际与灭相相应、约中际与住异相相应。」二、别明者,对彼下文约位别分,生相有一,住相有四,异相有二,灭相还一。生相一者,名为业相,谓由无明不觉心动,虽有起灭而相见未分,以无明力故转彼净心至此最微,名为生相。甚深微细,唯佛所知。下文云「依无明所起识者,乃至唯佛能知」故。即下文三细中初一,及六染中后一,五意中第一,此等并同此生相摄。住相四者,一、名转相,谓由无明力,不觉前动相,即无动故转成能见。二、名现相,谓由无明,依前能见不了无相,遂令境界妄现。此二及初并在赖耶位中,属不相应心。三、名智相,谓由无明迷前自心所现之境,妄起分别染净之相,故云智也。四、名相续相,谓由无明不了前所分别空无所有,更复起念相应不断。此二同在分别事识细分之位,属相应心。无明与前生相和合,转彼净心乃至此位,行相犹细,法执坚住,名为住相。

下文三细中后二,及六麁中初二,并五意中后四,及六染中中四,此等并同是此住相。言异相二者:一、执取相,二、计名字相。谓此无明迷前染净违顺之法,更起贪瞋人我见爱,执相计名取著转深,此在事识麁分之位。无明与前住相和合,转彼净心令至此位,行相稍麁散动身口,令其造业,名为异相。下文六麁中中二,及六染中初一,并五意后意识,此等并同是此异相。言灭相一者,名起业相,谓此无明不了善恶二业定招苦乐二报,故广对诸缘造集诸业,依业受果,灭前异心令堕诸趣。以无明力转彼净心,至此后际行相最麁,至此为极,周尽之终,名为灭相。下文六麁中第五相是也。以果报非可断故,不论第六相也。是故三界四相唯一梦心,皆因根本无明之力。故经云「无明住地其力最大。」此论下云「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。」此之谓也。虽复从微至著辨四相阶降,然其始终竟无前后,总此四相以为一念,为麁细镕融唯是一心故,故说俱时而有皆无自立也。然未穷源者,随行浅深觉有前后;达心源者,一念四相俱时而知。经云「菩萨知终不知始,唯佛如来始终俱知。」始者谓生相也,终者谓余相乃至灭相也。既因无明不觉之力起生相等种种梦念,动其心源转至灭相,长眠三界流转六趣,今因本觉不思议熏力起厌求心,又因真心所流闻熏教法熏于本觉,以体同用融,领彼闻熏,益性解力,损无明能,渐向心源,始息灭相、终息生相,朗然大悟,觉了心源本无所动、今无始静,平等平等无始觉之异,如经所说梦渡河喻等。大意如此。

○次释文中,约寄四相以别四位,四位之中各有四义:一、能观人,二、所观相,三、观利益,四、观分齐。

此义云何?如凡夫人觉知前念起恶故,能止后念令其不起,虽复名觉,即是不觉故。

初位中,如凡人者,是能观人,位在十信也。觉知前念起恶者,明所观相,谓未入十信已前,广造身口恶业而不觉知;今入信位,能知恶业定招苦报,故言觉知。此明觉于灭相义也。能止后念令不起者,辨观利益。前由不觉常起身口恶业,今既觉故能不造恶,止灭相也。虽复名觉即是不觉者,结观分齐。能知灭相实是不善,故不造恶,名为虽觉;而犹未知灭相是梦,故云不觉。此但能止恶业,故云虽觉,未觉烦恼,故云不觉也。

问:觉异相等亦不觉后,为何不亦立不觉之名?答:若据觉前不觉后亦得名不觉,故下文乃至十地皆不觉。若得觉业不觉惑,正名为不觉,即此文也。以觉与惑正酬对故,非于业也。

如二乘观智、初发意菩萨等,觉于念异,念无异相,以舍麁分别执著相故,名相似觉。

第二位中,能观人者,十解以上三贤菩萨。十解初心名发心住,举此初人等取后位,故云初发意等也。以此菩萨虽留惑故不证人空,然此位菩萨于人空实得自在故,与二乘同位论也。觉于念异者,相所观相。如上所说二种异相,分别内外计我我所、贪瞋见爱等,此二种人共了知故。明本净心为无明所眠,梦于异相起诸烦恼;而今渐与智慧相应,从异相梦而得微觉,故云觉于念异也。观利益者,既能觉异相之梦,故彼所梦异相永无所有,故云念无异相也。以舍麁分别执著相者,释成益相。起贪瞋等名麁分别,著违顺境名执著相,以于异相梦觉故能舍之,而犹眠在住相梦中,故名相似觉,即结观分齐也。以此位中菩萨未至证位,二乘不了法空故,云相似觉。

如法身菩萨等,觉于念住、念无住相,以离分别麁念相故,名随分觉。

第三位中,能观人者,初地菩萨证法身遍满义,乃至九地悉同证得,皆名法身菩萨也。觉念住者,觉前四种住相。虽知一切法唯是识故,不起心外妄系麁执分别;然出观后,于自心所现法上,犹起染净法执分别,以彼净心为无明所眠,梦于住相,今与无分别智相应,从住相梦而得觉悟,返照住相竟无所有,故云觉于念住念无住相也。以离分别麁念相者,显观利益。异前人执及著外境,故今约心但云分别;又异后根本无明生相细念,故云麁念相也。此四种住相中,于初地七地八地九地,各离一相也。下文自当显耳。虽于麁念住相而得觉悟,犹自眠于生相梦中,觉道未圆,故云随分,即结观分齐也。

如菩萨地尽,满足方便一念相应,觉心初起心无初相,以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,心即常住,名究竟觉。

第四位中,菩萨地尽者,谓十地觉穷,故云尽也。此是总举。下二句别明也,方便满足是方便道,一念相应者是无间道。如《对法论》云「究竟道者,谓金刚喻定。此有二种:谓方便道摄,及无间道摄。」即是此中能观人也。觉心初起者,举所观境。心初起者,明根本无明依觉故迷,动彼静心令起微念;今乃觉知离本觉无不觉,即动心本来寂,犹如迷方谓东为西,悟时即西是东,更无西相,故云心无初相也。前三位中,虽各有所觉,以其动念未尽故,但言念无住相等;今此究竟位中,动念都尽唯一心在,故云心无初相也。离细念者,明观利益。业识动念,念中最细,名微细念,谓生相也。此相都尽永无所余,故言远离。远离虚相故,真性即显现,故云见心性也。前三位中,相不尽故不云见性也。前诸位中,觉未至源,犹梦生相动彼静心,成业识等起灭不住;今此生相梦尽,无明风止、性海浪歇,湛然常住,故云得见心性,心即常住也。究竟觉者,前未至心源,梦念未尽,求灭此动望到彼岸;今既梦念都尽,觉了心源,本不流转,今无始静,常自一心,平等平等,始不异本,名究竟觉,即结分齐也。

○第二引释中有四:初、引经;二、重释前文;三、「是故」下,举不觉之失;四、「若得」下,显觉者之得。

是故修多罗说:「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,则为向佛智」故。

初中言能观无念向佛智者,在因地时虽未离念,能观如此无念道理,说此能观为向佛智,以是证知佛地无念,此是举因望果说也。若引就位通说者,如《金光明经》言「依诸伏道,起事心灭;依法断道,依根本心灭;依胜拔道,根本心尽。」此言诸伏道者,谓三贤位。起事心灭者,即此论中舍麁分别执著相,是异相灭也。法断道者,在法身位。依根本心灭者,犹此论中舍麁念相,即是住相灭也。胜拔道者,金刚喻定。根本心尽者,犹此论中离微细念,是生相尽也。

又心起者,无有初相可知,而言知初相者,即谓无念。

重释中言又心起者,牒上觉心初起之言,非谓觉时知有初相,故云无初可知。既无初相,何故说言知初相耶?释云:言知初者,即谓无念。譬觉方时,知西即东,更无西相可知,言知西者,谓即东也。觉心之时,知初动念即本来静,故云即无念也。

是故一切众生不名为觉,以从本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,故说无始无明。

举失中言是故者,是前无念名为觉故,即显有念不得名觉。以从本来等者,显不觉所以,即金刚已还一切众生未离无始无明之念,故不得觉名。然则前对四相梦之差别故说渐觉,今约无明眠之无异故说不觉。如《仁王经》言「始从伏忍至顶三昧照第一义谛,不名为见。所谓见者,是萨婆若故。」此之谓也。故说无始无明者,结成不觉义也。此显无有染法始于无明,故云无始也。又无明依真,同无元始故也。

若得无念者,则知心相生住异灭,以无念等故。

下显得中,若至心源得于无念则遍知一切众生一心动转四相差别,故言若得无念者,则知心生住异灭也。以无念等故者,释成上义。

疑云:佛得无念,众生有念。有无悬隔,云何能知也?释云:众生有念,本来无念。佛既得彼无念,无念与念本来平等,故云以无念等故,是故得知也。又释云:以四相念中各即无念故,云以无念等也,是故得无念者,遍知四相念也。

○自下明始不异本,于中初标、次释。

而实无有始觉之异,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立,本来平等同一觉故。

虽始得无念之觉,然其所觉四相本来无起,待何不觉而有始觉之异?「以四相俱时」下,释成上义。以彼四相一心所成,钩锁连注无有前后,离净心外无别自体,无自体故本来平等同一本觉;然未至此位,随其智力前后而觉,未称法故不得同本。今既四相俱时平等,觉知皆无自体、同一本觉,是故则无始觉之异。

问:四相云何而得俱时?既其俱时,何故上文觉有前后?答:上已辨竟,谓唯一梦心四相流转,处梦之士谓为前后,各各随其智力浅深分分而觉。然大觉之者,知梦四相唯一净心,无有体性可辨前后,故云俱时无有自立等也。故《摄论》云「处梦谓经年,悟乃须臾顷,故时虽无量,摄在一刹那。」此中一刹那者,即谓无念。《楞伽》云「一切法不生,我说刹那义,初生即有灭,不为愚者说。」解云:以刹那流转必无自性,无自性故即是无生,若非无生则不流转,是故契无生者方见刹那也。又《净名经》中「不生不灭是无常义」等。《楞伽》又云「七识不流转、不受苦乐,非涅槃因。如来藏者受苦乐,与因俱,若生若灭。」此等经意并明真心随流作染净等法,染净等法本无自体,无自体故唯一真心。是故四相即一真心,不觉即同本觉,故云本来平等同一觉也。

第二释本觉中有二:先明随染本觉;后「四镜」下,明性净本觉。又亦可上来总明觉体,此文辨觉相,下四镜文双明体相也。初随染中文有三:初、总标,二、列名,三、辨相。

复次,本觉随染,分别生二种相,与彼本觉不相舍离。

初中言生二种者,此二既在随动门中,故云生也。生已不离不动觉体,故云与彼不相离也。

云何为二?一者智净相,二者不思议业相。

言智净相者,明本觉随染还净之相。不思议业相者,明还净本觉业用之相。此之二相若离染缘则不得成,故云随染也。

○第三辨相中二:先明智净,于中有二:初直明净相,后「此义云何」下,问答释成。前中亦二:初因、后果。

智净相者,谓依法力熏习,如实修行,满足方便故。

因中依法力熏习者,谓真如内熏之力,及所流教法外缘熏力,此在地前,依此熏力修习资粮加行善根。登地已上,行契证如,故云如实修行。十地行终,故云满足方便,此在金刚,因位极也。

破和合识相、灭相续心相,显现法身,智淳净故。

果中二:初断果、后智果。由前方便能破和合识内生灭之相,显其不生灭之性,此根本无明尽故心无所合,即显法身本觉义也。即于此时能灭染心之中业相等相续之相,不灭相续心体故,令随染本觉之心遂即还源,成淳净圆智,成于应身始觉义也。然此始觉无别始起,即是本觉随染作也。今染缘既息始还同本,故云淳净也。

○释疑中,初问、后答。问中执真同妄难,后简妄异真答。

此义云何?

难意云:如上所说,动彼静心成于起灭。今既尽于生灭,应灭静心,故云此义云何也。

○答中法喻合三也。

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,无明之相不离觉性,非可坏非不可坏。

答意云:业等染心名诸识相,此等皆是不觉之相,故云心识之相皆是无明,非约心体说也。

又更转难云:既言识相皆是无明,故说灭者,即应别有体性离于真如。即真妄别体难也。答云:如此诸识不觉之相,不离随染本觉之性,以是故云不离觉性。此无明之相与彼本觉之性非一非异,非异故非可坏,非一故非不可坏,若依非异非可坏义,说无明即明,故《涅槃经》云「明与无明其性不二,不二之性即是实性。」若就非一非不可坏义,说无明灭觉性不坏,灭惑之义准此知之。

○喻中四句。

如大海水因风波动,水相风相不相舍离,而水非动性,若风止灭动相则灭,湿性不坏故。

初句真随妄转喻;次水风不相离者,真妄相依喻;水非动性者,真体不变喻,此显非自性动但随他动也;若风止灭下,息妄显真喻,此明若自性动者,动相灭时湿性随灭,而但随他动故,动相灭时湿性不坏也。

○合中次第合之。

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,因无明风动,心与无明俱无形相、不相舍离,而心非动性。若无明灭相续则灭,智性不坏故。

初净心,合海也。因无明动者,合风起水成于波浪,以水不能自浪,要因风起波也;风不能自现动相,要依于水方现动也,故动即水动,无别体也。所况可知。俱无形相不相离者,合相依也。以湿全动故,无于水相;以动全湿故,无于风相。心法亦尔,真心随熏全作识浪,故无心相;然彼识浪无非是真,故无无明相,故《摄论》云「见此不见彼」等。又云「若见一分,余分性不异」等。又云「即生死故不见涅槃,即涅槃故不见生死」等,如《摄论》第二殊胜后广说。心非动者,合水非动性也。无明灭者,是根本无明灭,合风灭也。相续灭者,业识等灭,合动相灭。智性不坏者,随染本觉照察之性,是合湿性不坏。

○第二不思议业中,初标、后释。释中二:初依体总标。

不思议业相者,以依智净相能作一切胜妙境界。

谓与众生作六根境界故。《宝性论》云「诸佛如来身,如虚空无相,为诸胜智者,作六根境界,示现微妙色,出于妙音声,令嗅佛戒香,与佛妙法味,使觉三昧触,令知深妙法。」故名妙境界也。

○二、「所谓」下,别辨。

所谓无量功德之相常无断绝,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种而现,得利益故。

于中四句:一、横显业德广多无量。二、竖显业根深穷未来际。三、显业胜能无功应机。四、显业胜利益润不虚。如此则是报化二身真如大用,无始无终相续不绝故。如《金光明经》云「应身者,从无始生死相续不断故,一切诸佛不共之法能摄持故,众生不尽、用亦不尽,故说常住。」《宝性论》云「何者成就自身利益?谓得解脱,远离烦恼障、智障,得无障碍清净法身,是名成就自身利益。何者成就他身利益?既得成就自身利已,无始世来自然依彼二种佛身,示现世间自在力行,是名成就他身利益。」

问:始得自利已方起利他业,云何利他说无始耶?答:有二释:一云、如来一念遍应三世,所应无始故,能应则无始,犹如一念圆智遍达无边三世之境,境无边故,智亦无边,无边之智所现之相,故得无始亦能无终,此非心识思量所测,故名不思议业也。二云、以无明尽故,始觉即本,然彼本觉无始世来常起业用益众生故,始觉同彼,故亦无始。以一切佛无差别故、无新旧故、皆无始觉之异故、本觉平等无始无终故,故能常化众生,是真如之用故,云不思议业也。

此本觉用与众生心本来无二,但不觉随流,用即不现;妄心厌求,用则于彼心中称根显现,而不作意我现差别,故云随根自然相应。虽不作意,现无不益,故云种种而现得利益故也。上来随染本觉之相竟。

○自下第二明性净本觉,亦可是体相合明,于中有二:谓总标、别释。

复次,觉体相者,有四种大义,与虚空等,犹如净镜。

前中以空及镜皆有四义故,取之为喻:一、空镜,谓离一切外物之体。二、不空镜,谓镜体不无,能现万象。三、净镜,谓磨治离垢。四、受用镜,置之高台,须者受用。四中前二自性净,后二离垢净。又初二就因隐时说,后二就果显时说。前中约空不空为二,后中约体用为二,又初二体,后二相,故云觉体相也。又初一及第三有空义,第二第四有镜义,故举二喻。

○释中别解四义。

云何为四?一者、如实空镜。

初内真如中妄法本无,非先有后无,故云如实空。

远离一切心镜界相,无法可现,非觉照义故。

下释空义,倒心妄境本不相应,故云远离等,非谓有而不现,但以妄法理无故无可现;如镜非不能现,但以兔角无故,无可现也。非觉照者,有二义:一、以妄念望于真智,无觉照之功,以情执违理故;如镜非即外物,以彼外物无照用义故,即显镜中无外物体。二、以本觉望于妄法,亦无觉照功能,以妄本无故,如净眼望空华;无照瞩之功,亦如镜望兔角。

问:若然者,何故下因熏习中即现一切世间法耶?答:彼约依他似法,是此真心随熏所作,无自体故,不异真如,故彼文云「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」也。今此约遍计所执实法故,无可现也。

问:所现似法,岂不由彼执实有耶?答:虽由执实,然似恒非实,如影由质,影恒非质。镜中现影,不现于质,不现质故,故云空镜;能现影故,是因熏也。

二者、因熏习镜。谓如实不空。

第二因熏中释内有二因义:初、能作现法之因;二、作内熏之因。亦可初是因义,后是熏习义,故云因熏习也。言如实不空者,此总出因熏法体,谓有自体及性功德故。

○下别释二因。

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,不出不入、不失不坏,常住一心,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。

初中一切世间境界悉现者,明一切法离此心外无别体性,犹如镜中能现影也。不出者,明心待熏故变现诸法,非不待熏而自出也。不入者,离心无能熏故,不从外入也。不失者,虽复不从内出外入,然缘起之法显现不无,故云不失也。不坏者,诸法缘集,起无所从,不异真如,故不可坏。如镜中影非刃能伤,以同镜故不可坏也。常住一心者,会相同体。「以一切法」下,释成同镜所由。以于心中显现无出入等故,即无体性,无体性故,本来平等不异真如,故云常住一心乃至真实性故。

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,智体不动具足无漏,熏众生故。

「又一切染法」下,释后因义。染法不能染者,以性净故。虽现染法,非染所污,非直现染之时非染所染,亦乃由现染故反显本净。如镜明净能现秽物,秽物现时反显镜净,岂此秽物能污镜耶?若不现染,则无以显其不染也。智体不动者,以本无染,今无始净,是故本觉之智未曾移动。又虽现染法,不为所染,故云不动。如镜中像随质转变,然其镜体未曾动也。具足无漏等者,此本觉中恒沙性德无所少也。又与众生作内熏之因,令厌生死乐求涅槃,故《胜鬘经》「由有如来藏,能厌生死苦,乐求涅槃也。」《佛性论》云「自性清净心名为道谛也。」又十种佛性中业性也。

三者、法出离镜。谓不空法,出烦恼碍、智碍,离和合相,淳净明故。

第三中,初标、次释。言法出离者,谓真如之法,出于二障、离于和合,故云出离。前明在缠性净不空如来藏,今明不空出缠离垢法身。如《宝性论》云「有二净:一、自性净,以同相故。二、离垢净,以胜相故。」不空法者,出法体也,谓即前因熏。出烦恼等者,麁细染心名烦恼碍,所依无明名智碍。离和合等者,净心出障,破业识等和合也。离和合杂相故名淳,无惑染故名净,出无明故名明,谓大智慧光明等故云淳净明也。

四者、缘熏习镜。谓依法出离故,遍照众生之心,令修善根,随念示现故。

第四中,初标、后辨。谓即彼本觉出障之时,随照物机示现万化,与彼众生作外缘熏力,故云依法乃至示现故。

问:前随染中智净与此法出离何别?又前业用与此缘熏何别?答:前约随染故,还净说为智,即明彼智用俱就始觉说;此约自性故,离障显法体,即明此法用俱就法体说,是故前云智、此云法,前云业、此云缘也。然法智虽殊,体无差别,以始觉即本觉故;但今就义开说,故有境智不同也。

○第二不觉中有三:初、明根本不觉;二、「生三种」下,明枝末不觉;三、「当知无明」下,结末归本。又亦可初明不觉体、次明不觉相、后结相同体。前中有二:初依觉成迷;后依迷显觉,亦则释疑也。以彼妄依真起,无别体故,还能返显于真,即是内熏功能也。由是义故,经中说言「凡诸有心,悉有佛性。」以诸妄念必依于真,由真力故,令此妄念无不返流故也。初中有三:谓法喻合也。

所言不觉义者,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,不觉心起而有其念,念无自相不离本觉。

法中,初不了如理一味故,释根本不觉义,如迷正方也。不觉念起者,业等相念,即邪方也。「念无自相」下,明邪无别体,不离正方也,即明不觉不离觉也。

犹如迷人依方故迷,若离于方则无有迷。众生亦尔,依觉故迷,若离觉性则无不觉。

喻合可知。

以有不觉妄想心故,能知名义为说真觉。若离不觉之心,则无真觉自相可说。

后文中二:初、明妄有起净之功;后、明真有待妄之义。良以依真之妄方能显真,随妄之真还待妄显故也。

○第二末中略作二种释:一、约喻说意,二、就识释文。初者本觉真如其犹净眼,热翳之气如根本无明,翳与眼合动彼净眼。业识亦尔,由净眼动故有病眼起。能见相亦尔,以有病眼向外观故,即有空华妄境界现。境界相亦尔,以有空华境故,令其起心分别好华恶华等。智相亦尔,由此分别坚执不改。相续相亦尔,由执定故,于违顺境取舍追遣。执取相亦尔,由取相故于上复立名字,若有相未对时,但闻名即执。计名字相亦尔,既计名取相发动身口,攀此空华造善恶业受苦乐报,长眠生死而不能脱,皆由根本无明力也。第二释文中有二:初、无明为因生三细,后、境界为缘生六麁。前中亦二:谓总标、别解。

复次,依不觉故生三种相,与彼不觉相应不相离。

标中言与彼不觉不相离者,明相不离体故、末不离本故,以依无明成妄心,依忘心起无明故也。

云何为三?

前中三细即为三,各有标释。

一者、无明业相。以依不觉故心动,说名为业;觉则不动。动则有苦,果不离因故。

初中释内,以依不觉者,释标中无明,即根本无明也。心动名业者,释标中业也。此中业有二义:一、动作义,是业义故,云依不觉故心动名为业也。觉则不动者,反举释成,既得始觉时即无动念,是知今动只由不觉也。二、为因义,是业义故,云动则有苦,如得寂静无念之时,即是涅槃妙乐,故知今动则有生死苦患。果不离因者,不动既乐,即知动必有苦,动因苦果既无别时,故云不相离也。此虽动念而极微细,缘起一相能所不分,即当梨耶自体分也。如《无相论》云「问:此识何相何境界?答:相及境界不可分别,一体无异。」当知此约赖耶业相义说也。下二约本识见相二分为二也。

二者、能见相。以依动故能见;不动则无见。

第二能见相,即是转相,依前业相转成能见,故言以依动故能见;若依性净门,则无能见,故云不动则无见,反显能见必依动义。如是转相虽有能缘,以境界微细故犹未辨之。如《摄论》云「意识缘三世境及非三世境是则可知,此识所缘境不可知故。」既云所缘不可知,即约能缘以明本识转相义也。

三者、境界相。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;离见则无境界。

第三境界相,即是现相。依前转相能现境界,故云依见故境界妄现。下反举释可知。如《楞伽》云「譬如明镜,持诸色像;现识处现,亦复如是。」又此论下文明现识云「谓能现一切境界,犹如明镜现于色像;现识亦尔,乃至以一切时任运而起常在前故。」此等并约本识现相义说,此之现相常在本识,何况转相业相在六七识耶。此三并由根本无明动本静心,成此三细,即不相应心,属赖耶位摄。

○自下境界为缘生六种麁相,即分别事识也。如《楞伽经》云「境界风所动,种种诸识浪」等,此之谓也。

问:三细属赖耶,六麁属意识,何故不说末那识耶?答:有二义意:一、前既说赖耶,末那必执相应,故不别说。故《瑜伽》云「赖耶识起必二识相应」故。又由意识缘外境时,必内依末那为染污根方得生起,是故次说六麁,必内依末那故,亦不别说。二、以义不便故,略不说之。不便相者,以无明住地动本静心,令起和合成梨耶;末那既无此义,故前三细中略不说。又由外境牵起事识,末那无缘外境义故,六麁中亦略不说。亦可计内为我属前三细,计外为我所属后六麁,故略不论也。《楞伽》中亦同此说。故彼经云「大慧!略说有三种识,广说有八相。何等为三?谓真识、现识、分别事识」乃至广说。经中现识,即是三细中现相也;分别事识,即是下六麁也。所以知者,彼经下释分别事识中,乃云「攀缘外境界,起于事识等」,故知事识非是末那。此论下文并亦同此,宜可记之。

释文中有二:谓总标、别释。

以有境界缘故,复生六种相。云何为六?

别释中六相即为六段,各先标、后释。此六之中,总有三对,谓初二为一对,谓事识中细惑,执境法为实故。六染中同是法执,地上菩萨所断,亦入下五意内摄,以有依止义故。次二为一对,谓事识中麁惑,于前实境上复起贪瞋等惑,即是下入五意后别明意识,取著转深计我我所等,六染中二乘等所断也。后二为一对,谓依惑造业,苦报长沦也。

一者、智相。依于境界,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。

初言智相者,谓于前现识所现相上,不了自心现故,始起慧数分别染净执有定性,故云依于境界乃至不爱故也。

二者、相续相。依于智故生其苦乐,觉心起念相应不断故。

二、相续中依于智者,明起所依,谓依前分别,爱境起乐觉受、不爱境起苦受,数数起念相续现前。此明自相续也。又能起惑润业,引持生死,即令他相续,故下文云「住持苦乐」等也。故云生其乃至不断故也。

三者、执取相。依于相续缘念境界,住持苦乐,心起著故。

三、执取相者,谓于前苦乐等境,不了虚无,深起取著,故下文云「即此相续识,依诸凡夫取著转深计我我所」等也。言依于相续乃至苦乐者,是前相续相也。心起著者,是此执取相也。

四者、计名字相。依于妄执,分别假名言相故。

四、计名字相者,依前颠倒所执相上更立名言,是分别故。《楞伽》云「相名常相随,而生诸妄想。」故云依于妄执等也。上来起惑,自下造业感报。

五者、起业相。依于名字,寻名取著,造种种业故。

五、起业者,谓著相计名,依此麁惑,发动身口造一切业,即苦因也。

六者、业系苦相。以依业受报不自在故。

六、业系苦者,业用已成,招果必然,循环诸道生死长缚,故云依业受果不自在也。上来末相竟。

○「当知」下,第三结末归本。

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。

如前三细六麁,总摄一切染法,皆因根本无明不了真如而起,故云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也。

○自下释所以。

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。

疑云:染法多种,差别不同,如何根本唯一无明?释云:染法虽多,皆是无明之气,悉不觉之差别相,故不异不觉也,故云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也。上来总释不觉义,即约染法辨心生灭竟。

○自下第三明染净同异之相,于中有三:初总标、次列名、后广辨。

复次觉与不觉有二种相,云何为二?一者、同相,二者、异相。

辨中初同、后异,同中三:初喻、次合、后引证。

同相者,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。

初言同相者,染净二法同以真如为体,真如以此二法为相,故云同性相。种种瓦器,譬染净法也。皆同尘性者,器以尘为性也,尘以器为相,故云微尘性相也。

如是无漏无明种种业幻,皆同真如性相。

合中言无漏者,始本二觉也。无明者,本末不觉也。此二皆有业用显现而非实有,故云业幻,此等合种种器也。皆同真如性相者,以动真如门作此生灭门中染净二法,更无别体,故云性也。真如亦以此二法为相,净相可知。其染相者,下文云「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即有染相。」

是故,修多罗中依于此义,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于涅槃,菩提之法非可修相、非可作相,毕竟无得。

引证中依于此义乃至涅槃者,依此同相门,如上本末不觉本来即真如,故说一切众生性自涅槃不更灭度,故经云「一切众生即涅槃相不复更灭。」言菩提之法乃至无得者,依此同相门,如上始本二觉,即是真如,故诸佛菩提非修得也。又前约不觉即如故,众生旧来入涅槃;今约觉亦即真故,诸佛菩提无新得也。言非可修相者,望前涅槃非是了因修显故。言非可作相者,望前菩提非是生因所作故。毕竟无得者,此之二果即性净本有,故无得也。

○自下释伏疑。疑云:若众生已入本来涅槃更无新灭,即已同诸佛,何故不能现报化等色身耶?

亦无色相可见;而有见色相者,唯是随染业幻所作,非是智色不空之性,以智相无可见故。

释云:法性自体本无色相可见,如何使现色等耶?故云亦无色相可见。又疑云:若以法性非是色相可见法故不现二色者,诸佛何故现报化等种种色耶?释云:彼见诸佛种种色等者,并是随众生染幻心中变异显现,属后异相门,非此同相门中本觉智内有此色碍不空之性也。又亦可本觉不空恒沙德中亦无此色相,故云而见色相乃至不空之性也。何以得知彼法体中无色相者?释云:以本觉智相非是可见之法故也。

○异相中,先喻、后合。

言异相者,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,如是无漏无明随染幻差别,性染幻差别故。

合中随染幻差别者,是无漏法也。性染幻差别者,是无明法也。以彼无明迷平等理,是故其性自是差别。故下文云「如是无明自性差别故」也。诸无漏法顺平等性,直论其性则无差别;但随染法差别相故,说无漏法有差别耳。如下文中对业识等差别染法故,说本觉恒沙性德。又由对治彼染法差别故,成始觉万德差别也。如是染净皆是真如随缘显现,似有而无体,故通名幻也。上来染净不同,释心生灭竟。

○自下第二释上立义分中因缘,于中有二:初明生灭因缘义;后从「无明所起识」下,显所依因缘体。前中有二:初总标、后别释。

复次,生灭因缘者,所谓众生依心、意、意识转故。

标中言因缘者,梨耶心体不守自性,是生灭因;根本无明熏动心体,是生灭缘。又复无明住地诸染根本,是生灭因;外妄境界动起识浪,是生灭缘,依是二义以显因缘。诸识生灭相集而生,故名众生;而无别体,唯依心体,故言依心,即是梨耶自相心也。能依众生,是意、意识,依心体起故云转,转者起也。

○下别释中,初问。

此义云何?

此心作众生义云何也。

○下别显示,于中有三:先释所依心,次释意转,后释意识转。

以依阿梨耶识,说有无明。

初中言阿梨耶者,是上所说心,即是生灭之因。有无明者,于梨耶识二义中,此是不觉义,即生灭之缘。欲明依此因缘意、意识转故,言以依等也。上总中略标其因故,但言依心;此别释中具显因缘故,说依心有无明也。

问:上说依觉有不觉,由此不觉力故,动彼心体令起灭和合,方有梨耶业识等。何故此中说依梨耶有无明乎?答:此有三释:一、由梨耶有二义故,谓由无明动真心成梨耶。又即此梨耶还与彼无明为依,以不相离故。何者?谓依迷起似故,即动真心起业识,迷似为实故,即依梨耶而有无明也。二云、梨耶有二义,谓觉不觉。前别就其本,说依觉有不觉;今就末位论,故云依梨耶有无明也。此即二义中不觉义,在梨耶中故说依也。三云、此中正意唯取真心随缘之义,此随缘义难名目故,或就未起,说依真如有无明,或约已起,说依梨耶有无明,然此二名方尽其义,故文前后绮互言耳。

○「不觉」下,次释意转,于中有三:初略明,次广辨,后结归心。初中即明五种识相。

不觉而起,能见、能现、能取境界,起念相续,故说为意。

不觉而起者,所依心体由无明熏举体而动,即是业识也。前依梨耶有无明,即依似起迷;今熏净心成梨耶,即依迷起似。此二义一时,说有前后耳。言能见者,即彼心体转成能见,是转识也。能现者,即彼心体复成能现,即是现识。能取境界者,能取现识所现境界,是为智识。起念相续者,于所取境起诸麁念,是相续识。依此五义次第转成依止,依止此义而生意识等,故说为意。故《摄论》云「意以能生依止为义也。」

○「此意」下,第二广释,于中二:初标、次释。释中五意即为五段,各有标、释。

此意复有五种名。云何为五?一者、名为业识,谓无明力不觉心动故。

初中言无明力者,谓根本无明即所依缘也。明心不自起,起必由缘。不觉心动者,正明起相,释成业义,起动义是业义故。

二者、名为转识,依于动心能见相故。

第二转识中,言依动能见者,依前业识之动,转成能见之相。转识有二:若就无明所动转成能见者,在本识中;如其境界所动转成能见者,在事识中。此中转相,约初义也。

三者、名为现识,所谓能现一切境界,犹如明镜现于色像;现识亦尔,随其五尘对至即现,无有前后,以一切时任运而起常在前故。

第三、现识中,初法、次喻、后合。言能现一切境界者,依前转识之见,起此能现之功,故现妄境界。以其心体与无明合熏习力故,现于种种无边境界故也。合中言五尘者,且举麁显以合色像,而实通现一切境界,故上法说中云一切也。若依《瑜伽论》中「则现五根种子及器世间」等。今此论中偏就五尘者,以此约牵起分别事识义故,作是说也。任运而起者,非如六七识有时断灭,故简异彼也。常在前者,为诸法本故。明此识在诸法之先,以是诸法所依故,此拣异末那识也。

四者、名为智识,谓分别染净法故。

第四、智识者,是事识内细分别,谓不了前心所现境故,起染净微细分别,故云智也。

五者、名为相续识,以念相应不断故、住持过去无量世等善恶之业令不失故、复能成熟现在未来苦乐等报无差违故,能令现在已经之事忽然而念,未来之事不觉妄虑。

第五、相续者,亦是事识中细分,前六相中相续相也。以念相应不断者,法执相应得长相续,此约自体不断释相续义也。「住持」已下有释:一、但属此相续识,以约其功能释相续义故,以此识能起润业烦恼,能引持过去无明所发诸行善恶业种,令成堪任成果之有。若无惑润,业种焦亡,故云住持乃至不失也。此则引生令熟,又复能起润生烦恼,能使已熟之业感报相应,故言成熟无差违也。如是三世因果流转连持不绝,功由意识,以是义故名相续识。次言念已径乃至妄虑者,显此识用麁分别相不同智识微细分别故也。二、又总辨前五意功能,初住持业果,是前三细功能,属梨耶;后念已未之境,是后二功能,属事识细分也。

○第三结依心中有二:先正结属心;后「此义云何」下,释疑广辨。初中先顺结三界,后返结六尘。

是故三界虚伪唯心所作,离心则无六尘境界。

前中言是故者,是前一心随无明动作五种识故,故说三界唯心转也。此心随熏现似曰虚,隐其虚体诈现实状曰伪,虚伪之状虽有种种,然穷其因缘,唯心作也。《十地经》中亦同此说。离彼现识则无尘境,反验六尘唯是一心,故云离心则无等也。

○释疑中有三:初问;次答;后「当知」下,结也。

此义云何?

问意云,现有尘境,云何唯心?

以一切法皆从心起妄念而生,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,心不见心无相可得。

答云:以一切法皆是此心随熏所起,更无异体,故说唯心。疑云:何以此心作诸法耶?释云:由妄念熏故生起诸法,故云妄念而生也。又亦可疑云:法既唯心,我何不见?而我所见唯是异心?释云:言异心者,是汝妄念分别而作,故云妄念生也。即分别自心者,既境唯现识,无外实法,是故分别但分别自心,即显无尘唯识义也。心不见心者,既尘无相,识不自缘,是故无尘,识不生也,《摄论》云「无有少法能取少法」故也。能所皆寂,故云无相可得也。《中边论》偈云「由依唯识故,境无体义成,以尘无有故,本识则不生。」此中分别自心者,即依唯识以遣于尘,与《中边论》上半偈同。心不见心者,依无尘以遣识,与《中边》下半偈同。此等约行说,故遣依他性也。故《瑜伽论》云「问:诸修观行者见遍计所执无相时,当言入何等性?答:入圆成实性。问:入圆成实性时,当言遣何等性?答:遣依他起性。」以此当知,唯识观成,则无有识。《楞伽》亦云「无心之心量,我说为心量。」此之谓也。若依此论,无明动真如,成生灭缘起;无明风灭,识浪即止,唯是真如平等平等也。

○结中有四:初、即结相属心;二、「是故」下,举喻以说。三、「唯心」下一句,释外伏疑。四、「以心生」下,反验唯心,显境成妄。

当知世间一切境界,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。

前中无明者,根本无明也。妄心者,业识等也。以世间一切诸境依此而成,谓即现识等也。若无明未尽已还,此识住持境界不息,故云住持等也。

是故一切法,如镜中像无体可得,唯心虚妄。以心生则种种法生,心灭则种种法灭故。

喻中言无体可得者,示此境界离心之外无体可得也。又亦即是心故,复无体也,如镜外无影,镜内复无体故也。释疑中,疑云:既其无体,何以宛然显现?释云:此并是真心之上虚妄显现,何处有体而可得耶!反验中,疑云:何以得知心上显现?释云:以心生则种种法生等故知也。此中以无明力不觉心动,乃至能现一切境等故,言心生则种种法生也。此则心随熏动,故云生也。若无明灭,境界随灭,诸识分别皆灭无余故,言心灭则种种法灭。此则心源还净,故云灭也。既心随不觉妄现诸境,即验诸境唯心无体也。

问:上说生灭,结过属无明;此文辨因缘,云何结属心?答:前以无明动彼静心令其生灭故,此生灭功在无明;今此因缘和合道理,以成办诸法,无性义显,不住义彰故,就和合结属于心也。

○释意识中,初标、后释。释中有五:初、约人辨麁;二、「计我」下,出其惑体;三、「随事」下,明执所依缘;四、「名为」下,制立其名;五、「此识」下,明识起所依。

复次,言意识者,即此相续识,依诸凡夫取著转深计我我所,种种妄执随事攀缘,分别六尘名为意识,亦名分离识。又复说名分别事识,此识依见爱烦恼增长义故。

初中言即此相续识等者,明此生起识麁细虽殊,同是一识,更无别体故,即指前第五识也。但前就细分法执分别相应依止义门,则说为意。此中约其能起见爱麁惑相应从前起门,说名为意识。谓意之识,故名意识也。依诸凡夫者,简非圣人意识也。以前智识及相续识,通在二乘及地前等菩萨所起故,故今约凡显其麁也。取著转深者,以无对治故,追著妄境转极麁现,故云深也。惑体中,非直心外计境为麁,亦复于身计我、于尘计所,或执即蕴、或执离蕴等,种种妄计,此显计我之相。所依缘者,谓但攀于倒境之事,不了正理故,云随事等也。名意识者,此论就一意识义,故不别出五识,但说意识分别六尘。亦名分离者,依于六根别取六尘,故云分离也。又能分别去来内外种种事相故,复说为分别事识也。下明识起所依者,见谓见一处住地,即见道惑也。爱谓欲色有三爱,即修道惑也。以此见修二惑熏于本识,令变生此分别事识,故云增长也。上六麁中,执取计名及起业相,并相从入此意识中,及后六染中执相应染亦入此摄。上来广明生灭因缘义竟。